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到海口一家餐厅就餐,结果遭遇乱收费。记者看到其发布的图文中,小票上清晰写着:琼菜人家海口富力店,10月11日17:05进店,22:07结账,共花费1711元,其中有两笔费用标注为“加工费”,一笔489.53元,一笔300元。
![]()
记者联系发文网友,对方没有回应,但在评论区,该网友表示,当时他们一行十多人到店吃饭,自带了一些熟食和海鲜。虽然工作人员曾表示过不能自带菜,但食用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明确禁止,也没有告知具体收费标准,结果结账时却被多收取了费用。
不少网友跟评表示:“如果是加工海鲜收加工费可以理解,但熟食也收加工费就不合理了”“关键是你收多少钱得提前说清楚”“店家不让带可以一开始就拦,吃完了再收钱算怎么回事”。
10月14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琼菜人家海口富力店,工作人员表示,10月11日傍晚确实发生了此事,店内有明确规定禁止自带食物进店消费。
“我们不允许顾客自带食物进店,不管是熟食还是生食都不允许,外来食物跟店里的海鲜混吃,可能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工作人员称,店外已贴有禁止携带其它食品进店的告示。当时对方点菜后,从随身携带的袋子中将十多份自带食物放到桌子上,“包括4盘烤乳猪、4盘白切鸡、3排白灼虾及雪螺等,有十多份。”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去劝阻过,但对方不听,而且吃了四个多小时。“没有提前说怎么收取是我们的错,但要是一两个菜我们就算了,这次量太大,我们有营运成本,最后收费是收取了部分费用。”
随后,餐厅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表示,经过他们核实:小票上的两笔“加工费”性质不同——489.53元是海鲜加工费,300元是自带熟食的收费。对方当天自己带了螃蟹、鱼等海鲜要求加工。
因为是老顾客介绍说要过生日,店里才同意加工三个海鲜,按50元一斤计价收了489.53元,这笔费用是提前告知了的。但对方后来又拿出十多份熟食上桌,当时工作人员劝阻,事后收取了300元费用。
记者联系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餐厅有装修、人工等营运成本,大量携带外来食物进店,会带来额外负担,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餐厅有权拒绝或收取合理费用,且店方若已张贴禁带食物告示,具有一定告知效力。
但在此事中,消费者称未告知具体收费标准,收取300元费用确属“未提前明确告知具体金额”,他们将会去现场核实告示情况及收费明细,并进行调解。
对于此事,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表示,消费者在被提醒后,仍然坚持自带食物是不妥的,但消费者将食物带入后,餐厅没有有效制止,允许消费者食用了自行带来的食物。
这种情况下,如果餐厅明确告知“使用我的场地需要收费”,比如餐厅在店堂告示上写明:“自带食物,收取费用的标准是多少”。这样能给消费者选择权,收费标准如果符合实际情况,也是可以的。
但餐厅没有进行有效制止,也没有明码标价,而是事后收取费用,便涉嫌违规。就本案而言,489.53元海鲜加工费因提前约定、双方知情,性质上属于正常加工服务收费;但300元熟食费,餐厅未明确标准,事后直接扣款,消费者不知情,餐厅仍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杨敏建议,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如果投诉和调解无效,可以保留店堂告示和消费小票,采取民事途径要回相应费用。
她同时提醒,餐厅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当时就明确告知消费者事实和理由,比如运营成本等,如果消费者仍坚持自带食物,就明确告知收费标准并留取证据,而不是事后扣费。
(来源:经视直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