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连映军、张福林、何建军3名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3名被执行人于2026年10月25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渭源县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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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连映军
公民身份号码:62242619810701****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952号
涉案金额:51050元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大安乡大石岔村井家沟社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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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福林
公民身份号码:62242619790903****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953号
涉案金额:12458元
案由:追偿权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路园镇双轮磨村上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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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何建军
公民身份号码:62242619890518****
执行案号:(2026)甘1123执恢310号
涉案金额:75000元
案由:离婚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清源镇新林村关山庄社12号
来源:渭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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