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外籍相关责任人VIDAKOVIC DEJAN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被洋山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船舶航行全流程合规监管的常规执法举措,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航行安全类设备的操作规范,保障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稳定。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VIDAKOVIC DEJA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42E67672 违法案由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68-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4 作出处罚机关洋山港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VIDAKOVIC DEJAN,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68-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P42E67672,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山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进一步明确海上航行安全设备操作的合规红线,引导航运相关从业者自觉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辖区海域的通航安全与防污染秩序。
综合点评
本次洋山港海事局对涉事外籍船员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合规监管动作,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必须按规定全程开启船舶航行安全、防污染类相关装置,保障航行数据可追溯,对维护洋山港水域通航秩序、防范海上安全与污染风险具备明确的规范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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