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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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由于电子集团出现债务危机,导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169,204.22万元(具体金额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占用资金未退回。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电子集团占用资金期限将满1个月。因此,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9月29日停牌一日,复牌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A股简称为ST联创。
2026年8月28日晚间,联创光电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8月4日晚间,联创光电发布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7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8号),因公司及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被证监会立案,有可能涉及以下问题:控股股东/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实控人指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利润/货币资金);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担保,全程隐瞒不披露;隐瞒重大关联交易、隐瞒实控关系、隐瞒权益变动;未按期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年报重大利空隐瞒;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叠加;发行造假等。
本次立案的具体原因与处理结果,有待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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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律师暂定)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希望获得赔偿: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买入联创光电股票,且在2026年8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进一步了解。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专业代理股票索赔案件的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18年,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
1.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建仓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
2.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
3.如果符合索赔条件,代理事宜协商一致,律师将提供正式的材料给投资者。
4.律师整理全套诉讼材料,代为提交法院立案、跟进庭审审判及赔付全程。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主动提起诉讼,违规的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均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及交易所公开信息、现行法律法规,科普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流程,不代表该个股必然满足索赔条件,不承诺可获赔偿。仅作为投资者维权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案件最终事实、赔付标准及结果,以监管处罚文书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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