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猛犸新闻)
【#楼上婚宴楼下百日宴女方辟谣拉横幅#】10月12日,“男子与2女子分别办婚宴百日宴”一事引发关注。#楼上婚宴楼下百日宴男方婚恋时间线#百日宴孩子母亲最新发声,表示目前事态已经严重干扰到事件相关人员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担心各类不实言论、错误导向误导大众,因此选择作出本次回应。“网上不少评论称,我在现场拉出写有“恭喜商K公主结婚”的横幅,这件事并不属实,可以向在场目击者以及酒店工作人员核实。”#贵州百日宴孩子母亲还原全程# “对于本人当时较为唐突的处理方式,以及由此引发网络舆论风波,我在此深表歉意。相信待双方冷静下来,都能够理性面对整件事,停止继续产生无谓的争执。也请并不了解事情全貌的各位,切勿捏造事实、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诋毁。”@周兆成律师 接受@大象新闻 采访表示:男方虽不构成刑事重婚,但不代表这名男子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层面的问题。在现任妻子的角度。如果能够证实,男方在婚前隐瞒了和前女友生子、长期同居的重大事实,妻子后续离婚时,可以主张相关损害赔偿。婚姻里的忠实义务,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隐瞒重大情感与亲子过往,会直接影响婚姻缔结,属于婚姻当中重大过错情形。刑事够不着的账,民事接着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写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危害和歧视他们。孩子的生父若不直接抚养,就应当负担抚养费。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给现任妻子留着门。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按最高法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这笔赔偿包括两样。既赔物质损失,也赔精神损害。他躲得过刑事那一条,躲不过民事这一串。(编辑:照照)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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