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监局公示重磅处罚案例:一家药品经营企业,货值 68 万余元,违法所得 62 万余元。最终没收药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罚款 137.67 万元,直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违法事由两项:从没有药品资质的商家购进药品,并且通过网店对外销售;同时查出 3 项 GSP 严重缺陷,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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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药店经营者觉得吊销许可证离自己很远,但是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采购源头违规叠加 GSP 体系失效,就可能直接丢证。
头条正文通俗解读
- 红线一:不能向没有药品资质的个人、中间商采购药品,网售也不行 药品进货只能找持证药企或上市许可持有人。这家企业从无证渠道拿货,还在网店售卖,上游来源本身就是非法,交易记录在网上可追溯,很容易被监管锁定。
- 红线二:GSP 查出 3 项严重缺陷,质量管理体系失效 GSP 是药品经营硬性管理规范。一般记录笔误属于一般缺陷;严重缺陷代表整套质量管控体系失效,叠加无证购进药品,直接认定情节严重,触发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①涉案药品全部没收;②赚到的 62 万违法所得全部没收;③额外罚款 137.67 万;④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不能再做药品生意。
✅药店、批发企业自查要点
- 不管线下门店还是网店卖药,进货资质审核标准完全一样,没有区别;
- 不要贪图低价,从陌生个人、无资质中间商采购;
- 采购、验收、储存、销售记录完整,GSP 体系不能流于纸面;
- 四流保持一致,货款对公结算,不转给私人账户;
- GSP 内审提前排查严重缺陷,发现体系漏洞立刻整改。
百万罚款加上吊销许可证,对药品企业来说几乎是毁灭性打击。网售药品数据可追溯,监管取证更加方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采购源头把控、落实 GSP 规范,守住两条底线,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的根本。 本文案例信息来源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公示(粤药监药罚〔2026〕300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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