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特定用于研究蛋白质的系统、设备、软件、组合物、化学品和实验室用品作出337部分终裁。
这次终裁的核心动作是: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9月16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也就是说,初裁的认定被维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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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列名被告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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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裁认定的结果是,本案唯一的列名被告——中国浙江Nanomics Biotechnology Co., Ltd., of Hangzhou, China(珞米生命科技)为缺席被告。
基于这一认定,建议的救济措施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接下来还有意见征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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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双方、利益相关政府机构和个人等,都可以就建议救济措施、公众利益和保证金等提交意见。ITC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公众健康和福利
- 美国经济中的竞争状况
- 与正在调查的产品相似或直接竞争的美国生产的产品
- 美国消费者
书面材料要求不多于15页,提交时间不晚于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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