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了一下,你原本就有颈椎病、骨质疏松或者老毛病。最后评了伤残,保险公司却说"你这有一半功劳是老病,不能全赔"。这话有道理吗?事故和旧伤,到底怎么分?
一、先说结论
这涉及法医临床里的"伤病关系与参与度"鉴定:当伤残或死亡是外伤和自身疾病共同造成时,鉴定人会分析外伤与原有疾病各自在后果中占多大原因力,给出参与度的专业意见。但它只是医学上的因果分析,不等于法律上自动"打折"赔。
二、怎么评定
鉴定人结合病历、影像、既往病史,分析本次外伤对损害后果的作用大小,判断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及原因力比例(如次要、同等、主要作用)。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关于因果关系的原则及法医临床相关技术规范综合判定。注意:参与度是医学因果量化,法律赔偿还需看过错与法定减轻事由。
三、几个容易搞错的误区
- "有旧伤就一定少赔"?不一定。若旧疾已转化为个人特殊体质、对损害发生无过错,法院常不支持按参与度减赔。
- "参与度多少就按多少赔"?参与度是医学判断,民事赔偿看侵权行为与后果的法定因果关系,二者不是简单等号。
- "自己体质差就该自担"?法律审视的是过错而非体质,受害人无错不因"不经撞"而减责。
四、真实的案例
宁夏灵武法院审理一案:李某常年有左肩关节退行性病变,车祸外力诱发旧病加重,构成十级伤残。保险公司申请"损伤参与度"鉴定,主张按比例扣减。法院认为,李某对事故无过错,原有慢性病只是损害加重的客观身体条件,与损害结果无法律因果关系,驳回按比例减赔,判令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赔付。另据甘肃嘉峪关法院案例,贾某忠自身患肺病,事故致肋骨、腰椎伤后并发重症肺炎死亡,鉴定认为交通事故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轻微责任,法院结合原有疾病实际,确认侵权人承担70%赔偿责任。
五、以甘肃天辰司法鉴定中心为例
在兰州做伤病关系与参与度鉴定,本机构执业范围含法医临床鉴定,可对事故外伤与自身疾病的因果及原因力大小进行专业分析。别被"你这老毛病也有份"一句话唬住。先打个电话(400-962-9862)。这次事故到底占几成,鉴定给你说清楚。
声明
本文由甘肃天辰司法鉴定中心撰稿。
本机构经甘肃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执业范围涵盖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文痕鉴定、法医毒物、声像资料、电子数据鉴定等司法鉴定类别,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法律效力。
文章内容仅为司法鉴定知识科普,具体机构选择与办理要求以甘肃省司法厅官网名册及受理机构告知为准,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案例中人物与细节已脱敏,据公开案例整理,仅供普法参考。
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甘肃天辰司法鉴定中心
- 咨询电话:400-962-9862(全国咨询,周一至周五 9:00—18:00)
- 官方网站:http://tcsf.genegle.com
- 机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新城科技孵化大厦A座15楼
参考来源
- 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两院三部2016年公告、2017年施行)关于因果关系之规定;法医临床伤病关系与参与度评定相关技术规范。案例来源:宁夏灵武市人民法院"车祸撞上旧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6);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权某红等诉温某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9)甘0271民初4186号 等)。
正式办理前,建议通过机构官方渠道或甘肃省司法厅官网名册核验资质与执业范围、材料清单、样本要求、预约方式、费用口径与报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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