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牵着绳子下楼遛狗,手里拿着合规犬证,却被执法人员当场罚款两百元。杭州城管给出的答复很明确:小型观赏犬白天一律禁止出门,只能在晚上七点到
次日早上七点之间出来,这套规矩从一九九五年制定,已经执行了整整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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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三十年前制定的老规矩,一边是如今全国超过五千万只城市宠物狗。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这条三十年前出台的养犬禁令到底是怎么来的,后来又为什么管不住现在的城市了。
一、
大家如果翻开发布于一九九五年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写得很明确:重点限养区内,允许携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十九时至次日七时,大型犬和烈性犬必须圈养,严禁出户。
第十八条接着规定,违反这个时间出门的,由城管执法机关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这套在很多人眼里难以接受的规矩,在当年出台的时候,社会各方并没有提出太多异议。
因为在三十年前的中国城市里,养狗根本不是普通工薪阶层的日常生活方式。
按照1995年的收费标准,杭州重点区域办一张养犬许可证,初次登记费要交八千元,以后每年还要交一千元的年度注册费。
如果放在当时的北京或者上海,首次登记费用甚至高达一万元到一万二千元。1995年一个普通工厂职工或者机关干部的月工资大概在五百元上下,八千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不吃不喝干上一整年甚至一年半的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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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城市里的普通家庭住的大多是筒子楼或者公房,一家几口人挤在几十平方米的平房或者单元房里,屋里连生活起居都紧凑,普通人根本不会考虑在室内养犬。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狗的主要用途是在货场、工厂或者城郊平房里防盗,少数城里人养的小型犬属于极少数富裕家庭的高消费支出。
既然全城只有极少数人养狗,那么对这一小部分人规定晚上才能带狗出门,普通市民不仅不会反对,反而觉得这样规定合情合理。
但管理部门当年出台这么严厉的时间限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严峻的公共卫生防疫压力。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全国各地狂犬病疫情非常普遍,每年因为狂犬病死亡的人数常年在两千人到三千人左右。
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狂犬疫苗的冷链运输和基层储存条件非常有限,基层卫生防疫站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药物储备。
普通人一旦在白天被犬只咬伤,很难在二十四小时内注射合格的疫苗,死亡风险极高。
另外,当时没有普及电子芯片技术,大街上没有高清监控摄像头,城市里的大部分犬只没有建立完整的电子健康档案,城管人员在现场根本查不到犬只的所有人到底是谁。
在缺乏技术追查手段和疫苗储备不足的情况下,杭州市的管理者采取了严格划分活动时段的行政办法。
白天是普通人上班、上学、买菜的高峰期,大街小巷全是行人,只要规定犬只在白天不能出现在公共空间,就直接排除了人和犬只在密集人流中接触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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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管理办法在当时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随着夜间限行规定的落地,重点城区的人犬接触频率大幅度下降,狂犬病在日间的传播途径被直接切断,杭州的狂犬病感染数据在随后的几年里出现了明显下降。
对于当时的城市卫生管理来说,这套规定确实完成了当期的防疫目标。
二、
可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当年制定的这套管理模式在实际执行中开始出现大量脱节现象。
进入两千年代以后,城市居民的生活形态发生了彻底改变。
全国城镇宠物狗的数量从早期的几十万只一路增加,到如今已经超过了五千三百万只。
养狗的人群变成了每天早出晚归的年轻工薪族和退休在家的老年人,宠物狗的角色也变成了每天生活在家庭内部的伴侣动物。
三十年前的规矩没有废止,但现实中已经很难有人能够完全做到早晚足不出户。久而久之,白天禁止出户的规定,在绝大部分时间里成了没人主动检查的闲置条款。
这种闲置条款在遇到社会矛盾激化的时候,往往会突然被重新执行,造成激烈的群体冲突。
2018年11月,杭州滨江区发生了一起恶性冲突,一名男子遛狗不牵绳,犬只追逐两名儿童,孩子母亲护住孩子并驱赶犬只,这名男子动手殴打孩子母亲,导致受害者骨折。
事件发生后,公众对不文明养犬的不满情绪集中出现。
相关部门随后在全城开展了连续数月的集中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犬、不牵绳以及违规出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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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击执法中,大量早晨牵绳遛狗的持证市民被执法人员直接处以数百元罚款,引起了养犬群体和非养犬群体之间的巨大争议。
同年云南文山市也出台规定,要求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禁止出门遛狗,结果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最终基层执法人员只能停止白天处罚,重新改成口头劝导。
更明显的问题在于,这种平时不查、有人投诉就必须去罚款的执法方式,让三十年前的老规定,变成了部分居民之间互相投诉报复的手段。
在许多小区的实际案例中,邻里之间因为楼道堆放鞋柜、地下车库停车或者物业费收缴产生争执,其中一方为了让对方受罚,就会专门在早晨八点拍摄对方牵狗下楼的视频,直接向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由于法规条文确确实实写在那里,城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必须出警处理,第一次出具行政警告,第二次就必须罚款两百元以上。
不仅如此,动物医学界也拿出了客观检测数据。犬类如果长期接触不到白天的自然紫外线照射,体内无法正常合成维生素D,会导致不少犬只出现皮肤真菌感染、关节变形和骨骼疏松,甚至在长期被关在室内后出现持续吠叫的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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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普遍违规与机械执法的矛盾,杭州市民开始通过合规的政务渠道推动制度改变。
2023年,多位市民带着宠物医院出具的骨骼病变诊断书,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留言,客观陈述了白天禁止出门对犬只健康的实际损害,并建议政府放宽晨间外出的时间限制。
这一诉求得到了行政主管部门的正视,杭州市城管局在随后的书面答复中明确确认,1995年出台的规矩确实制定时间过早,关于外出时间和限养区域的规定,已经脱离了城市当下的实际情况。
相关部门随即展开了立法调研,完成了文明养犬新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正式将放宽出户时间列入立法项目储备。
从市民理性表达诉求到主管部门立项调研,整个过程表明,社会各方正在正视法规滞后的现实,共同寻找解决办法。
三、
只要把现代工薪阶层的实际作息时间列出来,就会发现三十年前的规定在今天根本无法落地。
如今大城市里单身独居人口超过一亿两千万人,许多年轻人早上八点要出门上班,单程通勤时间普遍在一小时以上,晚上七点甚至八点才能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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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犬类的生理特点,每天至少需要外出排泄两次。
如果严格按照晚上七点到次日早上七点执行,意味着一个上班族在早晨七点到八点半之间完全不能带狗出门。
如果强行把狗关在室内十二个小时以上,不仅屋内的排泄卫生无法维持,犬只因为长时间得不到活动,会在白天频繁吠叫,反而加重了楼道里的噪音纠纷。
把人犬相处的矛盾归结为出门时间问题,实际上反映了公共设施配置与管理手段的滞后。
在很多高密度住宅小区里,草坪、人行步道和入户大堂是老人锻炼、小孩玩耍和年轻人出行的共有空间。
管理部门如果只依赖一条三十年前的时间规定,既不在小区内部划分专用的宠物活动角落,也不设立封闭式的排泄清理设施,那么无论把允许外出的时间定在早上七点还是晚上七点,只要人和犬只在狭窄的出入口相遇,潜在的安全顾虑就无法消除。
单纯依靠城管人员在路面巡查罚款,需要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却无法解决非养犬人对犬只伤人和排泄物污染的担忧,也无法让守法的养犬人获得起码的外出活动空间。
解决这五千多万只宠物狗带来的管理难题,国内其他大城市和国外成熟的治理经验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路径,那就是放弃对时间的机械管制,把管理重点转移到规范人的具体行为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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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修改养犬条例时,彻底取消了对外出时间的限制,转而把执法力量集中在具体的行为约束上:只要出门,必须悬挂犬牌、必须佩戴束犬链、大型犬必须佩戴嘴套,并且主人必须随身携带清理工具,立刻清除宠物排泄物。
只要违反了这几条行为规范,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执法人员当场开出罚单并计入个人管理档案。
深圳则进一步在全市推行给犬只皮下注射微型电子芯片的制度,把犬只芯片编码与主人的身份信息直接关联。
城管部门配合公共视频监控系统,一旦发现没有牵绳的犬只,不需要现场追赶拦截,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找到登记的饲养人,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在德国,城市不限制任何遛狗时段,但每一位养犬人都必须缴纳每年一百至数百欧元的犬税,购买强制性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并且必须通过考核主人控制能力的资格测试,确保犬只在公共场合服从主人口令。
回顾三十年前杭州出台的限狗规定,它在那个物质条件有限、防疫手段落后的年代,确实完成了阻断疫病传播、维护基本秩序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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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五千三百万只宠物走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城市管理不能再指望依靠三十年前的时间禁令来解决所有问题。
把对时间的限制,转变为对牵绳、清理排泄物和伤人责任的严格追究,让违规的主人承担明确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这才是现代城市面对复杂社会现实时应当采取的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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