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盘后,信宇人(688573.SH,股价17.49元,市值17.10亿元)披露公告称,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杨志明立案。
信宇人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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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4月自曝实控人资金占用事项
信宇人产品涵盖锂电池干燥设备、涂布设备、辊压分切设备及固态电池干法设备。
10月13日晚的公告中,没有披露这次立案的具体相关事由。
之前,信宇人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该公告,经公司自查,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存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募集资金非经营性占用3710.70万元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控人已将本金3710.70万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37.98万元,合计3948.68万元全部归还。
此外,2023年至2024年度,经公司自查,存在实控人通过为客户及其股东担保借款等方式协助客户支付公司货款合计761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金额进行了应收账款的冲回,实控人将上述款项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
公告指出,本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今年实控人曾遭上交所纪律处分
在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披露之前,信宇人及相关责任人就已因上述违规事项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2026年2月27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志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上述决定书,上交所认定公司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对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对上市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陈虎、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同时表示,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信宇人2026年以来股价持续承压。截至10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7.49元,年初至今累计跌幅达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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