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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抄个近道逆行不碍事”
“没有交警看着,不戴头盔谁知道”
“机动车道宽敞,我走机动车道更快”
“一个座,两人骑,省钱又省事”
这些想法,你有过吗?
连云港交管持续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严查!严管!
现对一批
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电动自行车违法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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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海州区凌洲东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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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海州区凌洲东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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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东海县牛辰公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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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灌南县人民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怎样才能做到安全出行?
01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02
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3
不要逆行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容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且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的保护性较差,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04
不要驶入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05
切勿分心驾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行者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行者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连云港交管提醒广大驾驶人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连云港交警、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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