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8日,福建证监局发布针对环海生物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向公司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的违规事项,对时任财务总监陈寿福作出监管处置。
据监管部门核查,环海生物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相关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陈寿福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陈寿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要求陈寿福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决定书明确了救济途径,若相关主体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涉及的违规事项及监管处置核心信息如下:
涉及主体 违规事由 监管措施 要求提交书面报告时限 环海生物财务总监陈寿福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个人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负有责任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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