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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EALTH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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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聊A股家族信托,第一反应都是公司老板、实控人。大家固有印象里,家族信托就是实控人用来做财富传承、稳固企业控制权的专属工具。
但悦安新材(688786)最新一份减持结果公告,抛出一个很值得琢磨的新现象:
现在不少上市公司总经理、董事、核心高管,并不是实际控制人,手里没有企业控制权,同样会把上市公司股票装进家族信托里面。
这个案例里的主角是悦安新材的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兵,他不是公司老板。他的股票分成两部分:一部分383.17万股放在自己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另外97.57万股流通股,放进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
从产品名字来看,这个客户大概率是中金财富的,这个家族信托设立走的中航信托的通道。
股票名义登记在这个信托证券账户名下,但是信托只是“代持保管的受托人”,真正说了算、享有全部投资权益的还是王兵本人。
监管直接认定,王兵和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构成一致行动人,持股要合并计算,信托账户买卖股票,全部视同王兵本人在交易,董监高的所有监管义务一个不落。
整件事最有戏剧性的一幕来了:2026年6月18日上市公司对外发布减持预告,明确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计划在2026‑07‑10至2026‑10‑09这三个月窗口期,最多可以把信托账户内97.57万股全部通过集中竞价卖掉。
结果三个月窗口期结束,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一股没卖,零减持收官;反观同期另外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岳龙合伙、宏悦合伙,实打实卖出股票完成套现,拿到两千多万的现金。
于是市场就产生疑问:既然最后不打算卖,王兵为什么要让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对外披露减持计划?一个非实控的高管,又为什么要花钱折腾,把上市公司股票塞进这个家族信托?
先破除一个流传很广的误区:不少投资者以为,把股票丢进家族信托账户,就可以绕开董监高减持限制,搞一个“隐身账户”偷偷卖股票,不用对外公告。但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这个案例直接证明,这条路现在完全走不通。
监管看的是背后实际控制权,不是账户抬头叫什么信托。只要高管掌握信托里面股票的处置决策权,哪怕股票挂在中航信托【1081】号家族信托名下,监管依旧穿透视作高管本人持股。该提前预披露就得预披露,每年减持比例限制、窗口期禁止交易的条条框框,一点都不会放宽。
A股历史上也出现过前车之鉴,个别股东刻意隐瞒家族信托持股关系,偷偷减持不做公告,最后被证监会重罚,代价极高。
既然家族信托不能方便减持套现,那像王兵这样的高管,花钱设立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图的到底是什么?
实控人设立家族信托,核心诉求大多是守住上市公司控制权,处理二代接班、股权分家的难题。但是王兵这类高管不一样,他们不掌控公司控制权,设立家族信托,出发点更多聚焦个人家庭财富保护。
第一,财产风险隔离。高管手里的这一大笔上市公司股权,往往是家庭最核心的资产。如果股票放在自己个人账户,一旦未来发生个人债务纠纷、婚姻财产分割,股权就有可能被司法冻结、强制处置。
把股票置入像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这样的家族信托之后,法律层面信托财产具备独立性,可以把这批上市公司股票和个人家事、债务风险隔离开,避免一场家庭纠纷直接把手里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走。
第二,灵活做家族内部财富分配。后续想要给配偶、子女分配财富收益,只需要调整这份中航信托【1081】号家族信托内部的受益人安排就行,不需要频繁办理股票过户,也不用每次权益变动都对外发公告,减少对上市公司和二级市场股价的扰动。简单说,高管做家族信托,核心目标是“守好家里的财富”,不是为了方便“卖出股票套现”。
那回到这个案例本身: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已经按规则完整披露减持计划,为什么到期一股都没有成交?
A股制度本身允许这种情况,减持预披露仅仅代表“存在减持意向”,不等于强制承诺必须卖出,规则没有设置最低减持数量。现实当中存在几种可能性:
| 第一种,窗口期的二级市场股价,没有达到王兵心里的卖出价位,觉得卖出去不划算,索性选择按兵不动;
| 第二种属于预案式操作,先让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把减持的“资格拿到手”,万一之后家里突然出现大额资金需求,不用再等15个交易日的预披露冷却期;
| 第三种,当初披露公告写的“自身资金需要”后续发生变化,资金缺口消失,自然也就不需要抛售信托内的股票。
不过这里也要说现实的代价。操作本身合规没问题,但是只要上市公司把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的减持计划对外公开,二级市场投资者会直接解读为高管存在套现想法。
哪怕最后信托账户一股没卖出去,市场的负面情绪信号已经释放,会给股价带来情绪层面压力,这是高管做这种预案式减持披露必须权衡的现实问题。
手握大量股权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是老板,但手里持有不少IPO原始股、股权激励得来的流通股。如果打算设立家族信托,一定要丢掉幻想,千万不要指望信托架构帮你规避减持监管。信托可以实现资产隔离、财富传承,但是证券监管义务不会消失。
类似王兵和中航信托·中金财富【1081】号家族信托的一致行动关系,必须完整向上市公司报备,公告写清楚信托委托人是谁、谁实际掌握股份处置权。千万不要隐瞒信托持股,一旦查实就是信息披露违规,后果很重。同时要谨慎使用“先披露,后不卖”的预案式操作,充分掂量二级市场会如何解读信号。
现在,家族信托已经不再是上市公司实控人的专属玩具。过去大家聊股权家族信托,目光全部聚焦企业老板身上;但是科创板、创业板大量技术出身的总经理、核心高管,通过IPO拿到大额股权,身家水涨船高,他们同样面临家事风险、财富代际安排的现实需求。
往后,像王兵这样,通过类似家族信托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非实控高管,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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