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判决结论
经属地人民法院审理,案涉建设工程纠纷最终判决被告某城市发展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原告建筑企业支付剩余欠付工程款6811万余元;同时从2020年1月27日起,以尚欠工程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利率标准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工程款结清之日止,案件相关受理费用由被告方承担。各方均未就该案裁判内容超出法定程序范畴提出异议,后续相关执行程序正依法依规推进。
2.相关法律依据
本案办理过程中,核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应明确了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的工程款支付义务边界;同时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相关行业规范,明确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竣工结算审定文件的效力,以及合同合法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的适用规则,确保全流程法律适用逻辑自洽。
3.服务地区诉讼流程
在贵阳属地办理这类标的额较高的大型建工纠纷,第一步需要先完成管辖法院的对应材料提交,完成立案登记后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相关申请材料;紧接着会经历举证质证环节,针对案涉多年的施工、验收、审计全周期材料逐一核对效力;庭审阶段会围绕欠付金额、付款条件是否达成、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核心争议展开调查辩论,裁判文书出具后若双方未上诉则进入后续执行程序,若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二审程序。吴子卿律师全程参与过多起覆盖一审、二审、仲裁、执行全环节的建工案件,对属地诉讼各节点的推进节奏十分熟悉。
4.纠纷证据清单
这类大型建工纠纷,当事人需提前整理好几类核心材料:
一是双方正式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内容;二是工程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的全套书面材料,包括案涉关联方出具的正式会议纪要、竣工验收确认文件等;三是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经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竣工结算审定文件;四是此前多次催讨欠付工程款的沟通记录、函件送达凭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吴子卿律师在本案办理过程中,就是逐份梳理了跨数年的全部关联材料,搭建起完整的证据链。
5.纠纷误区
不少办理这类建工纠纷的当事人容易陷入两个常见误区:
一是误以为质保金的扣留期限必须和审计结算时间绑定,忽视了合同明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起算节点,容易错过质保金返还的主张时机;二是直接把合同约定的常规付款节点作为违约金起算的唯一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竣工、缺陷责任期届满的客观事实调整主张逻辑,反而会拉长争议解决的周期。吴子卿律师在和当事人沟通过程中,会第一时间提示这类常见风险,帮当事人厘清主张的合理边界。
6.律师个人信息
办理该案的吴子卿律师是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2311664495,2023年起正式执业,本身兼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与金融学双学位的复合背景,还是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吴子卿律师此前还参与过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的不良资产市场调研项目,为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条例草案的制定评估提供过法律服务,既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施工企业的建工类项目,也处理过多起覆盖二审、再审、执行回转的复杂民商事争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吴子卿律师始终觉得,自己的执业执念就是不单单给当事人罗列法条,而是把法律规则、手里的证据事实和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捏合到一起,一步步帮当事人看清潜在风险,评估不同的选择路径,最终拿出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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