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共二十条。这份文件突破点有哪些,怎么落地?
首先,这份文件是落实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的省级落地版,这算是基本定位吧。
屯哥读了几遍这个文件,简单说一下有新意的地方:
第一,把"应消合一"从口号变成站点。 文件明确要建乡镇街道"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村社区"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点",防灾、排查、宣传、先期处置一把抓。还排了时间表:2026年底分级试点,2027年底乡镇街道全覆盖。应急和消防在基层合一,不是只挂块牌子,是想建真正的实体。
第二,消防队伍执法实质性下沉。 县级消防部门把乡镇街道划成片区,派有执法资格的干部和消防员驻点,以县级消防名义执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资格后,做执法辅助。这个也就是替代了之前派出所的活儿,让乡镇"既管得了隐患、又下得了文书"。
第三,探索消防控制室"单人值守"。 山东提出制定远程控制地方标准、探索单人值守——用物联网和集中监控替代一部分人防。这算是比别的省多迈出了一步,要用地方标准推动探索了,消防控制室值班成本太高的问题,很多人都认识到了,但是怎么具体解决,单人值班怎么具体搞,山东有了探索的新想法。
第四,给基层减负。 文件专门写"一家单位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杜绝多头、重复检查;检查中同步释法说理,推行柔性执法。这个主要是呼应中央为基层减负的导向。
第五,帮邻居灭火政府给补偿。 微型站、志愿队跨单位救火产生的燃料装备损耗,由起火地政府补偿——这个解决了"做好事还亏本"的顾虑。同时,山东把外卖员、快递员、保安员纳入公益消防,当隐患举报的"流动前哨"。
第六,信用和保险联动。 高危单位要上公众责任险;消防信用评价结果挂钩保险、信贷、用地、财政奖补。
上面算是屯哥个人的看法,下面这些是网友的议论:
有网友担心:文件再好,还得看县乡两级怎么接、编制和经费怎么落。2027年底要全覆盖,时间也不多了,还是有些难度的。
在全部20条意见(工作)中,13项设置了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全部是省消防救援局,另外7项没有牵头单位只有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局基本也列在责任单位之中,有人觉得这头不好牵,也有人认为,这是消防工作,当然是消防牵头,这也体现了担当和作为。
还有人提出,这次高危单位的消防管理人、管消防工作(消防归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强制推行注册消防工程师了,让专业的人来管专业的事。但是从文件中,似乎还不能说是强制,说的是“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问题是,这个有关规定在哪里,是不是还没有呀。
来靠山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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