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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办案检察官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进行分析。
刑满释放刚半年,两名昔日狱友结伙跨省实施入户盗窃,不料一分财物未得便被撞破行踪。到案后,二人拒不承认盗窃预谋与入户行为,而一段手机录制的现场视频成为关键证据。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周某、张某曾因分别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同监关押,2025年8月,二人同时刑满释放,此后仍私下频繁联系。今年春节期间,二人预谋前往郑州实施盗窃,并于2月20日驾车抵达目标小区,以找人访友为幌子,通过逐户大力拍门、呼喊虚构姓名的方式试探屋内是否有人。确认整层楼无人应答后,周某在楼道望风,张某拿出专业开锁工具撬开了朱女士家的房门。
朱女士独自在家,此前异常的拍门声已让她心生警惕,听清呼喊的名字并非家人后便没有应声。听到撬门声响,她慌忙躲进卧室,尝试打电话求救未果后发送微信求助。透过门缝,她看到一个戴着帽子、口罩、手套的男子进入室内翻找财物,就在对方即将进入其藏身的卧室时,屋外传来几声急促的咳嗽声,该男子随即匆忙逃离现场。原来,朱女士的弟弟、弟媳接到求救信息后紧急赶回小区并报警。电梯行至7楼时,负责望风的周某察觉异常,以咳嗽为信号提醒张某撤离,结果二人与赶回家的朱女士家人撞个正着。慌乱中,张某沿消防通道逃窜,周某被当场抓获,张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到案后,有多次犯罪前科的二人始终拒不承认有盗窃预谋,辩称只是找朋友、记错了地址。由于被害人家中未丢失财物,仅凭被害人陈述难以完整认定入户盗窃事实,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朱女士弟弟提供的一段视频成为突破案件的关键。他进入小区电梯后用手机开始录像,完整记录下电梯抵达7楼时楼道传出的咳嗽声、房门关闭声,以及两名犯罪嫌疑人神色慌张、其中一名男子当场逃窜的画面。侦查人员根据视频中的逃跑路线,在小区步梯拐角的泡沫箱内查获了张某逃窜时丢弃的专业开锁工具。
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在全面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关键证据细节后,针对该案证据特点,引导侦查人员继续取证:规范调取案发时段被害人与家人的通话、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张某与周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电子数据;制作视频证据提取笔录,对视频证据的提取主体、提取过程及存储介质的同一性进行重点复核。通过将视频证据中记录的时间节点与被害人拨打求救电话的通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进行比对,准确还原了张某、周某从敲门试探到被抓获约16分钟内的作案过程。检察官认为,该视频证据与小区监控视频、被害人陈述、现场查获的开锁工具等物证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张某、周某实施入户行为,虽未窃得财物但构成盗窃(未遂)。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周某仍心存侥幸,企图通过“零口供”逃脱罪责。办案检察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全面开示证据,围绕视频细节、物证线索、时间逻辑逐一梳理剖析,有力驳斥了二人的不实辩解。同时,耐心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张某、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二人事前预谋、分工协作实施入户盗窃的全部犯罪事实。6月,金水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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