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扑俱乐部被控开设赌场罪,是怎么改为赌博罪、争取到缓刑?
文/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
案例来源:张家豪律师团队
当事人合伙开设德州扑克俱乐部并参与分红,被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张家豪律师团队主攻罪名辩护,最终推动检察机关将指控罪名变更为赌博罪,当事人成功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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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德扑俱乐部的故事
当事人叫老陈。三十出头,做点小生意,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跟朋友打两把德州扑克,牌品在圈子里有口皆碑。
当初张罗这个俱乐部,一半是想做点生意,一半也是想给自己和牌友找个固定的落脚地。他们建了一个微信群,几个股东一商量,准备"开个场子"。于是租下一栋别墅,摆上几张德州桌,规矩定得明明白白:最小下注五块钱,换筹码最低五百起,每小时每人收五六十块钱的"座位费"。
内部分工也很齐全:有人专门负责拉客;有人负责换筹码、上下分、记账;有人在牌桌上"卖保险"——这里给不打牌的读者解释一句,"保险"是德州扑克的术语,指玩家在牌局关键时刻花一笔小钱对冲输牌风险的玩法;还专门请了荷官负责发牌。每天散场,群里晒账单,按股份分红
场子没几个月,赌资差不多一百万,座位费加上卖保险一共赚了八万多,每个股东分了两万左右。
他来找我的时候,已经有股东被抓了。他最纠结的就一件事:警察要是找到我,我到底认不认?
我跟他讲得很直白:你们股东群里怎么商量、怎么出钱、怎么分工、怎么分红,聊天记录、账单截图写得一清二楚,何况其他股东已经进去了,这种情况下你搞"零口供",没有任何意义——口供只是证据的一种,客观证据同案供述形成闭环,你不说话照样能定案。
二、"打死不认、当天放人"?
虽然老陈嘴上没反驳,转头就找了个"有关系"的人。
那人拍着胸脯保证:只要打死不认,当天就能放人。
结果呢?老陈被叫去之后,当天人没出来,倒是把刑事拘留通知书送到了家属手里。
好在他出事前,把我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家里人。家属再次找到我的时候,发生了一件非常突发的事——家属的手机突然响了,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接通一听,电话那头竟然是老陈本人的声音。
电话里老陈说:你们别担心,我很快就能出去,律师不用请了。没说两句就挂了。家属当场就懵在那儿。紧接着电话传到办案民警手里,就一句话:这是他本人的意思。啪,挂了。
我当时就判断: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先见到人。不管怎么样,律师第一时间会见,才能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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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见,前十分钟特别耐人寻味。他坐在那儿支支吾吾,头一直低着,问什么都绕弯子。我们一看就不对劲,我们说:老陈,我们之前见过,你抬头看看我,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他猛地抬起头,盯着我看了半天,来了一句:你是张家豪律师团队的啊?我还以为你是办案民警呢!
这话一出,大家都哭笑不得——他是被轮番提审搞怕了,看谁都像来审他的人。这之后沟通才顺畅起来,他开始跟我们倒苦水。等他缓过神,我们先问那通电话:你不是说不用请律师吗?他委屈地说:律师,那话不是我想说的。具体什么情况,我在这里不多说,办过刑事案件的人,懂的都懂。
他说挂了电话一夜没合眼,最怕的就是家里真信了、真不请律师了。
我们当时跟他讲了两句话。第一句:从现在开始,事实是什么就说什么,不夸大、不隐瞒,也不替任何人扛;第二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量刑差着好几年,你在这个场子里的参与程度,远没到"开设赌场"那么重,罪名的事,交给我们。
他听完盯着我看了半天,重重地点了下头,说:我信张律师你们。
刑事案件里,当事人在里面说"不用请律师",很多时候恰恰是最需要律师的时候。
三、黄金37天:先把人保出来
就这样,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我们第一时间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把老陈在整个场子中的角色、实际情节、证据问题,一条条摆给承办检察官看,最终在37天的黄金窗口期争取到取保候审,先把人保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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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罪名之争: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差的是好几年的自由
案子到了检察院,我们定下的辩护主线就一条:打罪名——争取认定为赌博罪,打掉开设赌场罪。
很多人搞不懂这两个罪到底差在哪,我更要提醒你:因为德州扑克被抓的,大概率定的都是开设赌场罪。这两个罪的分量完全不同。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了两个罪名: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是赌博罪,最高三年有期徒刑;而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个最高三年,一个起步就是五年档,天差地别。
赌博罪,又叫聚众赌博,是什么样子?熟人之间、临时凑局,组织者自己也上桌玩,抽的水主要拿来付场地、付成本。
你记住一句话:真正开赌场的人,是不会坐上那张牌桌的;坐上桌的,是玩家,不是东家
那开设赌场怎么判断?张家豪律师给你归纳为"三看"判断法:
一看组织化程度:是临时凑局,还是体系化运营。聚众赌博,往往是几个熟人临时起意、松散纠集,场地换来换去,没有固定分工;开设赌场则已经形成"管理、服务、运营"的完整链条——固定场地,荷官、上下分、记账、望风、拉客各司其职,像个分工明确的"小公司"。组织化程度越高,赌场的特征就越明显。
二看经营的持续性和开放性:是偶尔组局,还是开门营业。聚众赌博通常是间歇性的,玩一次算一次,参赌的多是熟人,靠朋友互相邀约;开设赌场则是持续、稳定地经营,"开门就有流水、流水就有抽成",面向不特定的社会人员,谁都能来、来了就能玩。
三看营利方式和资金运作:是赚牌桌上的钱,还是赚场子的钱。这是最核心的一条。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往往自己也上桌,抽的头水主要用来付场地、摊茶水成本;开设赌场的经营者一般不参赌,而是靠台费抽水、筹码兑换稳定获利,掌控着"现金进、筹码玩、现金出"的资金闭环。
一开始,承办检察官并不认可这个思路。但我们把全部卷宗重新捋了一遍,又检索了全国各地十几份德扑俱乐部最终被认定为赌博罪的生效判决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将指控罪名从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罪名一改,缓刑的大门才算真正打开。
五、判决结果
宣判那天,罪名辩护成功——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人不用再回去坐牢。
六、现在很火的德州扑克酒馆,到底能不能开?
最后说说现在很火的德州扑克酒馆。说穿了,判断标准就一条:店里赚的是什么钱。客人按小时付台费、店里赚酒水餐食的钱,桌上筹码换不成钱,那是社交娱乐;可要是收报名费攒奖池、积分能折现、暗中帮客人兑换筹码,形成"现金—筹码—现金"的闭环,装修得再小资、灯光调得再有情调,也照样是刑法意义上的赌场。
法律不看你叫什么名字,只看你赚的是什么钱。
卖酒水、收台位费,赚的是经营的钱,那是市场行为;可你要是赚赌桌上的水钱,不管挂什么招牌,性质都一样。我见过太多人,店还没开起来,人先进去了。
赌桌不会因为你给它换了个名字,就变成合法。如果你正在筹划这类门店,或者家人已经因为德州扑克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你在装修动工之前、在被批捕之前,就把合规和辩护的功课做足——自由这件事,从来都是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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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张家豪律师,现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有效辩护、重大经济犯罪及重特大刑事案件。在执业生涯中,张家豪律师曾参与辩护李再勇、周建琨等省部级受贿案、全国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故意杀人案,以及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等标志性案件。
张家豪律师以细腻、严谨的办案风格著称,擅长无罪辩护、证据辩护和程序辩护,善于从庞杂的卷宗材料、资金数据和诉讼程序中精准识别证据矛盾与辩护突破口。依托全国知名刑事律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处理上万件刑事案件的实战积累,张家豪律师带领辩护团队集体研判、协同作战,已成功办理上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并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缓刑及大幅降档减刑等有效辩护结果。
张家豪律师团队部分代表案例展示:
一、经济犯罪及其他刑事案件
·某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受贿案,被多家媒体报道;
·某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被多家媒体报道;
·某省原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受贿案,被多家媒体报道;
·重庆某省某区管委会主任(正厅级)上亿受贿案;
·青海省某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贵州某市市委常委涉嫌受贿罪一案;
·某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涉嫌受贿、串通投标罪一案;
·某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涉嫌受贿、贪污一案;
·某央企驻外公司总经理涉嫌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涉及复杂的跨国证据转化与证据合法性审查)
·云南公安系统某厅级干部关联案件,成功解除留置;
·新疆某市市长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介入后成功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推翻一审认定,成功改判;
·某省自然资源副厅厅长、党委委员(副厅级)受贿案;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受贿案,受贿金额上千万,成功减轻处罚;
·四川某科级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案(已官宣),历经6个月高压留置审查,成功无罪释放,当事人官复原职(此类案件极为罕见);
·陕西某科级干部受贿案,在法院阶段提交新证据,证明客观证据与言辞证据存在根本性矛盾,成功打掉指控的受贿金额;
·河北某医院原心血管内科主任受贿案,成功提出“不构成个人受贿,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的辩护策略;
·重庆市某街道办事处一级主任科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诈骗案,二审成功争取开庭,将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刑期直接减少6年;
·云南某州国企领导受贿1200万,成功取保候审,检察院环节成功打掉800万受贿金额;
·四川某医疗集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受贿一案,一审开庭后紧急介入,成功争取再次开庭;二审阶段再次争取开庭审理,获成功轻判;
·新疆某文投公司原董事长受贿案,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最终刑期实现骤降;
·广西某国企董事长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天津铁路系统某大型安保国企管理人员贪污案;
·云南某交通集团(省属国企)管理人员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广西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犯罪案;
·北京某区房管所所长房屋型贪污案,成功认定犯罪未遂,仅判刑2年;
·公立医院院长受贿236万,成功轻判5年;
·某大型能源集团总经理受贿380万,成功认定自首减轻刑期,保住合法财产;
·某骨科主任受贿650万,成功改变定性为单位受贿罪,轻判1年2个月。
·某医院一把手职务犯罪案,成功将“小金库”贪污金额打掉一半,受贿部分成功认定自首;
·某审计局局长受贿案,成功降低刑期并保住财产100万元;
·某财政局局长借款型受贿案,获成功轻判;
·某区委常委、副区长(副厅级)配偶受贿千万案,认定从犯,仅判3年多;
·四川国企总经理受贿案,成功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某正处级干部系列案(涉嫌洗钱罪),在被指定监视居住后4天成功“突破式”会见,被羁押1个月后成功取保候审;
·公安干警徇私枉法罪一案,成功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获成功轻判;
·某省文投公司高管受贿、洗钱罪一案,两长(检察长、院长)亲自出庭,最终成功轻判,收获家属认可的锦旗;
二、经济犯罪及其他刑事案件
·轰动全国的故意杀人案,案件被多地新闻媒体集中跟踪报道;
·涉案1亿元的集资诈骗案,被CCTV《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某“黑老大”(第一被告),在面临七项重罪指控(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费、聚众斗殴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二十年起步重刑的绝境下,成功“摘黑”(涉黑定性不成立),并成功拿掉四罪,最终仅定三罪轻判;
·西南某地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三罪),成功“摘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并成功打掉两项罪名,最终仅认定一罪,实现“脱恶减罪”的重大辩护成果;
·上市公司高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历经五次开庭,一审成功轻判;继续上诉程序后,二审法院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刑期减少5年;
·涉案金额近十亿的体彩“吃票”大案(涉及跟单、推荐单),在面临开设赌场罪重刑指控的情况下,成功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最终仅获刑2年多;
·某民营医院负责人涉嫌医保诈骗罪案(面临十年以上刑期),通过提交详尽法律分析报告,论证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无典型诈骗行为,成功撤销案件;
·“负面舆情优化”(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案,成功证据不足不起诉;
·重庆科技公司因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在已经退缴100万、前期认罪的基础上,公安阶段撤销案件;
·非法换汇9600万大案,在检察院建议判刑7年的情况下,成功为两名当事人同时争取到缓刑;
·走私奢侈品一案,成功获不起诉处理,保住当事人国企职位;
·西南某省商人配合官员虚报供货数量,涉嫌贪污、行贿,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两罪缓刑;
·重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涉案金额两百余万,两放两抓,最终艰难缓刑,当庭释放;
·10亿智天金融传销案,在案件二次退侦期间临危受命介入,法院最终仅判1年半;
·重庆“炸鱼炸死人”非法制造爆炸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法院最终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无罪;
·重庆“一场约会引发的牢狱之灾”强奸案,成功实现无罪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非法行医致死案,成功实现逆转,将十年刑期降为两年;
·80公斤黑火药案,将原本“十年起步”的重刑辩护至两父子重获自由,成功取保候审、缓刑;
·组织卖淫案股东,在刑事拘留后两次笔录均被诱供引供的情况下,向检察院、公安法制等部门实名控告,37天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取保候审;
·重庆某组织卖淫案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成功不起诉;
·茶楼老板开设赌场一审重判5年,二审介入辩护后,三人共减刑10年;
·牛初乳保健品诈骗案,成功改变罪名为虚假广告罪,避免5年实刑,成功争取缓刑;
·保健品诈骗案,将公安侦查阶段认定的600余万涉案金额,在检察院阶段降至20余万,刑期大幅度下降;
·涉案金额百余万的恋爱型诈骗案,在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示范庭中,获成功轻判;
·盲盒抽奖CSGO皮肤,涉嫌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7个亿;
·德州扑克APP开设赌场案,在一审建议量刑8年的情况下,辩护后刑期成功减半(判4年),二审成功改判,保住合法财产近400万;
·四川某网赌平台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巨大),在检察院建议量刑7年的情况下,成功将刑期减半;
·高科技企业高管涉嫌盗窃案,开创性制定“打价格认定结论”的辩护策略,将原定铁定起诉的案件硬生生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最终成功不起诉(无罪);
·“绝地求生”游戏外挂案,从技术原理切入辩护,公安无罪撤案;
·“天才黑客”盗取500万虚拟货币案,成功逆转原本面临的十年重刑,认定罪名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成功打掉200万(35万个USDT)涉案金额,最终轻判2年有期徒刑;
·网赌平台案,发送推广链接获利400万,成功争取缓刑;
·赌博平台开设赌场案,成功获不起诉;
·充话费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成功获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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