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有网友反映,某电商平台一家拥有200余万粉丝的女装店铺“CHICYOU”上架一款毛领商品,详情页标注面料成分为“100%狸花猫猫毛皮”,制作工艺中明确提及“花棕色选用狸花猫背部毛皮制作”。截图迅速引发网友抵制。
10月10日晚,涉事店铺发布致歉声明,称该产品由品牌向合作工厂定制,采购订单明确要求使用狐狸毛材质,从未要求或默许使用猫毛皮。品牌于当日上午收到检测机构反馈,黑色、白色毛领为狐狸毛,棕黄色毛领样品为猫毛皮,与原定采购标准不符;工作人员在商品资料筹备过程中,将尚未经过品牌最终复核的材质及工艺文案提前录入商品页面。店铺表示已立即下架相关链接,暂停涉事产品生产及销售,并向流浪动物救助机构捐赠。
据红星新闻核实,涉事店铺客服称该款产品尚未正式开售,也未产生订单。记者询问能否提供上架、下架时间的后台操作记录,客服回复称因产品未正式开售、页面处于更新状态,无法显示相关操作记录。天眼查显示,该女装品牌实体企业为岳阳如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理解析
本事件核心法律问题在于:以猫皮为原料的服饰制品,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否合法流通?应从来源合法性、检疫合规性、平台规则三个层面剖析。
第一,来源合法性。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设专条明文禁止以家猫皮毛制作服饰,但国内并不存在合法、合规的商业化狸花猫繁育与取皮产业,没有正规的猫皮毛供应链。若猫皮来源于他人饲养的宠物猫,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宠物后剥皮出售,数额达到追诉标准的,可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明知系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加工、销售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商家如无法提供猫皮合法来源凭证,其来源合法性即存在重大疑问。
第二,检疫合规性。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的生皮、原毛属于法定“动物产品”,其加工、流通、销售均须依法申报检疫。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猫类屠宰、毛皮加工的官方检疫规程,猫皮毛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检疫证明。即便来源合法,其在现行检疫制度下也缺乏合法流通通道。未经检疫即加工、销售的,农业主管部门可依法处罚。
第三,平台规则层面。淘宝、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均通过自律规则明确禁售猫狗皮毛及其制品,违规者面临删除商品、扣分、冻结货款乃至清退店铺等处罚。商家入驻平台即视为接受规则约束。
▌结合本案
涉事店铺“产品未正式开售、已紧急下架”的抗辩,在法律评价上需谨慎对待。行政责任层面,若产品确未实际售出,市场监管部门在认定违法情节时可能予以考量,但“未售出”不等于“无违法行为”——商品页面的虚假标注本身即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消费者基于“100%狸花猫猫毛皮”的标注作出的购买决策,其知情权已受侵害。
民事责任层面,若页面已产生预售订单或消费者基于该标注支付定金,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刑事责任层面,尚需查明猫皮实际来源——若来自被盗杀的宠物猫且达到追诉标准,则可能触发盗窃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刑事追责路径。
涉事店铺称“采购订单明确要求使用狐狸毛”,该抗辩能否成立,取决于其与合作工厂的合同约定、检测报告出具时间节点、商品页面上线前是否履行材质核验义务。店铺承认“工作人员将尚未经过品牌最终复核的材质及工艺文案提前录入商品页面”,本身即暴露其在商品合规审核环节存在明显疏漏。至于“不同毛皮染色后外观相似度极高,导致前期未能识别”的说法,在法律上不构成免责事由。作为专业服装经营者,对商品核心材质的真实性负有法定审核义务,外观相似不能替代材质核验。
![]()
此事件给服装行业经营者敲响合规警钟。当前,猫皮制品在来源、检疫、平台规则三个层面均面临严格合法性审查,缺乏合法合规的商业化供应链,商家一旦触碰,即便产品尚未售出,也面临行政处罚、消费欺诈索赔乃至刑事追责的多重法律风险。
“未售出即无责”的侥幸心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商品页面上架即构成商业展示行为,虚假标注本身即可被认定为消费欺诈。对从业者而言,建立严格的材质溯源与合规审查机制,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