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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的时候,你是最美逆行者,该给保障的时候,你成了随时可以辞退的临时工。
最近,河南洛阳救护车司机卢先生的遭遇,让网友很感慨,更引发大家对劳务派遣制度的普遍质疑。
这个本该是方便灵活用工的制度,如今却成了用工单位规避责任,随意支配员工的套路。
据媒体报道,卢先生在河南某医院开救护车,2011年入职和医院签了劳动合同,一干就是十三年。
众所周知,救护车司机很辛苦,很少有正常休息时间,节假日更忙,碰上疫情还必须冲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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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先生在疫情最凶险的阶段,坚持工作,后来获得医院颁发的“最美逆行者”荣誉称号。
这份荣誉,本该是对他13年坚守的认可,可谁也没想到,荣誉的热度还没散尽,就被一纸通知,搅乱了安稳的生活。
2024年开始,医院搞人事调整,要求所有在岗临时工统一转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简单说就是:从此以后,你不再是医院的人,只是第三方公司派来干活的工具人。
卢先生不认可,坚决拒绝转签。
可他的反抗,并没有换来医院的沟通协商,而是直接收到一套精准的“软逼退”组合拳。
他先是被取消出车资格,然后薪资从原来每月七八千骤降到两千七,被冷处理两年后,直接被医院口头辞退。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认定医院违法,明确要求医院跟卢先生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罚款9000元。
可医院态度更强硬,卢先生想恢复工作可以,必须先劳务派遣合同。
好家伙,对待13年的老员工,医院说甩就甩,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是置若罔闻,谁给他的底气?
9000元的罚款,对医院而言无关痛痒。
而对于跟卢先生同样遭遇的员工来说,未来缺失的保障,又岂能是9000块钱能够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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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引发网友共鸣,是因为人们已经看透了劳务派遣。
这个被众多民企甚至央国企、事业单位热衷的用工模式,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单位甩锅的工具,专门收割普通打工人。
这话听上去是不是“危言耸听”?往下看
很多人不知道,劳务派遣出现之初,还是有很正向的社会价值,并不是想欺负打工人。
我国劳务派遣最早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的用途很单一,主要用于国际劳务合作和外企用工。
当时大量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但外企不熟悉国内劳动法规,也没有自主招人权限。
为解决这个问题,专门成立第三方人力公司,由第三方签约员工、外派到外企工作,帮外企解决临时用工、外籍用工的对接难题。
而且,当时法律说得很明确,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重点提到: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总用工人数的10%。
但三十多年过去,这套规则已经被各行各业彻底玩坏,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成了随意欺负劳动者的套路。
临时岗变终身岗、辅助岗变核心岗、10%的用工红线根本没人在意。
本该是补充的用工模式,却变成了主流用工方式;本该短期过渡的岗位,很多人一干就是一二十年。
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喜欢用劳务派遣员工,为什么?很简单:便宜,还不用担责任。
与正规员工相比,劳务派遣员工常常低人一等,干着同样的活,工资比正式工低,福利待遇也差很大,很多劳务派遣工甚至连社保都没有。
万一出事,一句“不是正式工”就可以甩锅,啥责任也不用负,让员工去跟第三方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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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某地12345热线工作人员讨薪的新闻出现,人们才知道,原来政府热线,基本也外包给了劳务派遣员工在干。
可见,劳务派遣有多受用工者的欢迎。可劳动者的意见,没人会在乎。
这种用工模式最典型的特点,就是用人的不负责,负责的不管理。也就是用工权和归属权是完全分离的。
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现象:
给单位干活的不是单位员工,但归单位管理,而真负责管理的,却几乎不出现。
别看你天天在单位打卡上下班,却跟单位一点关系都没有,合同、档案、人事关系,都属于日常从不露面的第三方。
这就造成了最荒谬的局面:
真正用工的单位,不用承担劳动法责任;而跟你签合同的第三方公司,又不太在意你的死活。
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工伤事故、薪资争议等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就开始互相踢皮球,谁也不想管。
用工单位说:你不是我的员工,找第三方;
第三方公司说:你是在用工单位干活,出事找单位。
上海静安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到2019年,涉及劳务派遣纠纷案件逐年上涨。
2018年案件受理数增幅高达52.63%。
如今随着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的不断扩展,这个比例无疑会更大,已经严重影响到劳动者权益。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同工不同酬”。
其实,法律白纸黑字规定,劳务派遣必须同工同酬,但现实中,这是最大的一句空话。
同样的岗位、干一样的工作,正式工和派遣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待遇体系,尤其在事业单位、央国企更明显。
正式工五险一金、年终奖、带薪年假、晋升机制、退休保障等等都遵守法律规定。
而派遣工似乎就简单得多。
每月拿着死工资,年终奖、带薪休假享受到的不多,单位说不用就不用,没有保障可言。
就像卢先生,一旦签下派遣合同,13工龄等于作废,跟医院再没有关系,成了随时可被替换的工具人。
尽管现在劳动环境不好,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毕竟还有劳动法给撑腰,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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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裁员需要支付高额赔偿金,工龄越长、赔偿越高,人性裁员成本还是挺高的。
但使用派遣工就没了这个顾虑。
单位不需要你了,只需要一句话、一个通知,直接退回第三方公司即可。
第三方公司为了盈利、为了讨好用工企业,不会替员工维权,只会无条件配合。
最后吃亏的只有员工自己。
很多人想不通:为什么现在不管是体制内单位、大国企央企,还是中小民营企业,都喜欢用劳务派遣?
原因不复杂,就两个字:省钱。
压缩用工成本,节省人力开支,这是单位热衷派遣用工的核心原因。
薪酬➕社保➕年终奖➕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等等,一个正式工的综合用工成本必然影响到企业的利润高低。
而派遣员工,单位支付的管理费,相比正式用工成本,还是很划算的。
对大型单位而言,上千名员工的福利差额,一年可能高达几百万,企业算经济账很正常。
最关键的还是少了很多责任。
正式用工会面临工伤、意外、裁员等诸多劳务问题,企业必须负责,面临仲裁、诉讼、赔偿的风险会更大。
而劳务派遣就成了完美的风险防火墙。
把所有法律主体、用工责任都转移给第三方,单位省心太多。
员工出事,用工单位无责;员工维权,就两边扯皮;舆情闹大了,可以推给第三方外包问题,和本单位无关。
这种“干净、零风险用工”模式,恐怕是用人单位都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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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对于体制内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来说,想招人没那么容易,有名额限制。
可有时候,工作量在增加,活干不过来,劳务派遣就成了完美的兜底。
不占名额、不受人数限制、随用随招、随弃随退。
大家可以看看,很多单位里面,舒服的都是正式工,脏活累活基本都是派遣工在做。
而这些辛苦工作的牛马,却是没有任何归属感和话语权的“外人”,不得不说很讽刺。
网友们对劳务派遣的质疑和反感,并非否定灵活用工的价值,而是反对用工单位利用制度缺陷恶意压滥劳动者。
这事,真的到了该好好管管的时候。
1. 严格落实“三性”原则,彻底纠正派遣乱象
劳务派遣只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其他岗位决不允许违规使用。
就像救护车司机,需要常年在岗具备岗位风险,不能强迫老员工转签派遣合同,必须严厉打击。
2. 严守10%用工红线,严查超比例滥用
多年来,很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远超10%红线,却从没有被严肃查处。
能理解监管部门人员有限,很难做到全覆盖监控,但如果接到投诉举报,执法上能不能严一些?
就像给医院的9000元罚款,说实话,可能还不够领导一顿饭钱,能有什么震慑力?
后续监管必须跟上,且从严从重处罚,只有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才有可能树立起规则的权威。
3. 落实同工同酬,取消福利双轨制
所有岗位必须执行同岗同薪、同岗同福利、同岗同保障,彻底打破正式工、派遣工的双轨待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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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干一样的活,除去提成这种按任务定薪的规矩,其他基础薪酬、福利必须统一。
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劳务派遣员工“低人一等”的身份歧视。
4. 强调用工单位主体责任,杜绝甩锅
要从法律上明确用工权责:谁用人、谁负责、谁担责。
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补充,不能转移主体责任。
出现劳动纠纷,先追究用工单位的责任,该赔偿的不能甩锅,单位有异议可以事后去跟派遣公司协商。
必须彻底杜绝用工方和第三方互相踢皮球的乱象,保障劳动者应有权益。
卢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而是千万个劳务派遣工的真实缩影。
我们尊重企业合理的灵活用工需求,也理解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但我们绝不能坐视劳动者被恶意压榨。
实现职场公平,需要做的事还有太多。
劳务派遣有正式用工无法比拟的优势,注定不会轻易被取消,这是一个漫长的争取过程。
普通劳动者已经活得很累,我们只希望,别再被欺负得太狠了,让我们喘口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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