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关品方
“十五五”规划之中的金融强国建设,重要一环是《互联网+金融》,依托网络开展资金归集、借贷、理财、支付等业务。流动性风险是最致命的风险点之一。互联网的传播特性放大了金融诈骗对普通民众的伤害。单以恒大财富(俗称P2P)为例,根据司法机关披露信息,吸收募集总资金从产品发行到2021年8月爆雷,累计募资合计约921亿元人民币。资金全部流入恒大集团体系,属于典型非法吸收社会资金自融,涉及超过10万名投资者,包括员工、员工亲属、业主、供应商和社会普通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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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防范爆雷带来流动性萎缩。平台资金流出远大于资金流入,备付金不足,无法正常兑付用户本息,进一步引发挤兑,最终资金链断裂,造成重大损失,投资者血本无归。
P2P的运营性质是银行业务,原则上应该以监管银行的方式进行有效监管。核心需要防范以下导致爆雷的诱因:
1.期限错配最关键。把用户短期理财资金投向长期项目、长期债权,风险很高。产品到期需要兑付,但底层资产还没有回款。一旦新增投资资金变少,就立刻出现流动性缺口。很多P2P爆雷的核心根源就是期限错配。监管要求严禁随意拆分底层资产期限,不能用新投资者的钱兑付老投资者本息。如果违规去做,说得漂亮点是庞氏模式;说得干脆点是庞氏骗局。
2.资产质量如恶化,逾期坏账会集中爆发。网络贷款、供应链金融出现大规模借款人逾期、违约,而底层资产收不回现金时,即使账面资产规模很大,但如不能及时变现,直接造成流动性枯竭。在经济下行阶段,这种风险会集中暴露。一旦出现挤提,如果没有第三方的托底保证,那就神仙难救。
3.集中赎回、挤兑风险。负面舆情扩散时,投资者出现恐慌,会集中申请提现。极端情况下,出现对P2P运营商财政状况不稳的谣言时,会导致挤提,墙倒众人推。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快,挤兑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生。即便平台本身经营尚可,若遭受大规模集中赎回,会耗尽流动性储备,不想倒也得倒。
4.资金管理不规范,出现自设资金池、资金被挪用自融。平台归集公众资金形成资金池,若随意挪用资金用于股东自融、向关联企业输血、大股东随意挥霍没人管。客户资金和平台自有资金如果没有隔离,客户备付金被占用,直接造成无钱兑付。非法向非特定客户群公开吸收社会资金的行为,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容易诱发大股东进行诈骗。
5.市场与外部环境冲击,市场利率剧烈波动、行业政策调整,投资者信心下降,新增资金持续萎缩;形成下行闭环,早晚肯定出事。经济活动停滞时,部分互联网金融的长期资产难以快速变卖变现,出现大量流动性差劣的不良资产,如果没有缓冲垫,会迅速陷入流动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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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是互联网金融(P2P公司)一定要有等同银行经营的正式牌照,接受严格的监管,按年度牌照更新。主要是防控流动性风险。以下四点属于银行学的基本认知。
-严格客户资金存管,客户资金与机构自有资金隔离,禁止自建资金池
-控制期限错配,做好流动性压力测试,计提流动性储备
-严控底层资产质量,分散资产,做好逾期预警
-建立舆情监测,做好极端赎回情景预案,必要时监管机构需及时介入处置
如何防范金融诈骗,保护普通民众不受侵害,是应有之义。互联网金融诈骗的特点是线上传播、包装成高收益理财,利用社交网络扩散,受害群体以普通老百姓、中老年居多。综合多年来爆雷经验,笔者认为应从监管机构、平台审查、社会宣传、民众自身四个层面共同设防。
监管机构层面要源头治理,强化准入与打击,进行严格金融业务牌照管理。没有相关金融牌照,不得开展吸收资金、理财放贷业务。凡是无牌照却公开募资的,直接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触犯相关法律,应马上查处关停。有关方面需常态化排查整治虚假互联网理财、虚假数字货币投资、虚假供应链金融骗局;对平台广告、短视频社交渠道的金融营销加强监管,打击虚假收益宣传。此外要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刑事打击力度,加快案件侦办、资产追缴,尽可能挽回受害群众损失;应公开典型案例,曝光骗局模式。
平台审查层面要落实主体责任,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所谓KYC和AML,即“知底细、防洗钱”),不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民众推销高风险产品;充分揭示风险,严禁“保本高息”这类虚假宣传。应对营销引流渠道严加管控,杜绝第三方渠道夸大收益、隐瞒风险,诱导民众投入资金。
社会宣传层面要落实公共教育,提升大众识别能力。很多受骗群众都是被“高收益、零风险”吸引。要常态化科普,指出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存在稳赚不赔的理财。重点应面向中老年群体开展反诈宣传、识别常见套路,包括许诺高额回报、熟人拉人头、社交群洗脑、吹嘘“代言人”、在虚拟平台(APP应用程式)投资。必须提醒民众,凡是私下转账、脱离正规存管账户诱使投资的,大概率是骗局。
民众自身层面是最后一道防线,要认清凡是投资理财,必先核实机构是否具备合法金融牌照,拒绝陌生APP、微信群、朋友圈推荐的“内部理财项目”;坚决摒弃贪高息的心理,远离明显高于市场正常水平的回报;不参与“拉人头返利”模式的投资,警惕熟人、亲友的诱导;一旦发现异常,要停止追加投入,及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证据。
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流动性萎缩的头号风险来自期限错配、资金池挪用、底层资产坏账以及恐慌挤兑,必须靠严格监管的定期发牌制度确保资金存管、压力测试、严控资产,守住流动性底线。防范金融诈骗,一方面监管机构要严查无牌经营、打击非法金融;另方面要做好全民金融反诈教育,引导民众摒弃暴富幻想,认清“高回报等于高风险”,守住个人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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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3至2023年P2P网贷流行,全行业累计非法吸收总资金从案件及行业整体规模统计,爆雷平台跑路、停业立案、追缴清退等各类问题平台,高峰期全国线上P2P超过一万余家,巅峰时期同时运营约5000家。2018年爆雷潮集中爆发,单年出现问题平台1282家。2020年11月,新规法例出台后,全国无牌运营P2P几乎全部清零;后续2021至2023年,主要是存量案件审理和资产处置,全国还有300多家持续争取取得相关牌照,不再有新的运营平台出现。期间纳入专项整治、停业立案的问题平台合计两千余家,其中公安刑事立案约一千余家。曾经上线的一万余家包含大量短命、上线不久即跑路的小型平台。真正发生爆雷问题(提现困难、公安立案、失联跑路)的,10年间共约两千多家。行业巅峰期(2018)的年度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是全部平台的成交流水。因为存在大量到期即滚存,非法吸收的本金总额估计少于这个数字(约50%)。整治初期(2019年),全行业存量有待兑付的余额最高大约8000多亿元;后续持续压降,通过延后兑付、资产处置等方式逐步消化。流水不等于本金,很多平台是借新还旧的循环滚账。各个爆雷案件的“累计募集”含大量复投续投金额,实际投资人本金损失远小于账面募集总额。
2013至2023年的十年间,重大爆雷案件有:
1/e租宝(钰诚系,2015年爆雷),累计交易流水700余亿元,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约90万投资人,大量虚构融资租赁项目,借新还旧,高管大肆挥霍,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
2/善林金融(2018年爆雷),线上线下结合,全国上千家门店;累计非法集资737亿元,62万余名投资人,案发未兑付本金217亿元,实控人周伯云被判重刑
3/团贷网(2019年爆雷),头部巨型平台,总部在东莞,涉案金额超1300亿元,22万余名投资人,大量虚构标的,实控人唐军投案,是华南规模最大P2P案件之一
4/红岭创投(红岭系,2019年爆雷),也是头部巨型平台,总部在深圳,累计非法集资1395亿元,52万人参与集资;造成12万人本金损失共164亿元;实控人周世平被判处无期徒刑
5/小牛资本(平台名称是“小牛在线”),总部也在深圳;线上平台+线下理财,非法吸存超1000亿元,130余万投资人,集资诈骗约90亿元;大量资金投向房地产、个人挥霍,主要责任人终审定罪
6/快鹿系(上海)依托影视项目包装理财,涉案434亿余元,10余万投资人,未兑付152亿元,也是线上平台+线下理财结合的重大案件
7/中植集团(2023年爆雷)旗下的四大财富公司定向定期投融产品大量逾期,资金池断裂、严重资不抵债,负债本息约4400亿元;大量投资人资金被套,相关企业被刑事立案;存量客户约20万人;2024年集团申请破产清算,开展债权申报、资产处置、追赃挽损工作,完成债权申报的债权人共6.25万人
笔者个人认为,P2P(peer to peer)的初衷是信息中介,应被定义为“网贷信息平台”。但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信息联通发达,原本应该是地区性、小规模、同业界的投融互助安排,资产端和理财端相互认识,互相合作,共同发展;中小微企业通过P2P可以解决向银行贷款申请时间长、利息高、甚至不受理的困难。可惜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大量平台异化为自融自用、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2018年集中爆雷潮之后,2019年国家全面整治,2020年实现大量P2P平台运营清零,此后多年持续司法审判、资产追缴退赔。全行业全部爆雷平台合计非法吸收总资金估计高达6万亿元,涉及约1500万投资人;导致流动性蒸发,消费欲减退;加上新冠疫情3年改变经济行为模式,以及科技高速发展影响一般就业,到今天余波仍在,影响深远,值得中国经济学的专家学者们对此深入检讨,从中取得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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