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河北涿鹿公安联合相关部门发布通告,整治变味的“遛玉米”乱象,纵火趁机盗粮的人员最高可处以十五日拘留。消息一出,网上讨论热度很高,有人支持整治,也有人心生感慨:普通农户日子不容易,不然谁愿意去地里捡拾玉米?可生活困难,就能当成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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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讲“靠山吃山,靠地吃地”,早些年张家口、承德一带农村的“遛玉米”,本是乡间流传已久的老规矩。收割机收割过后,地头缝隙、秸秆底下总会遗留少量玉米棒子。必须等种地的农户全部收完,明确表示地里剩下的不要了,村里老人才能拎着布袋下地,捡拾散落的玉米。捡回来品相好的煮粥,差一些的用来喂养家禽。
过去村里人很看重分寸,没经过主人允许踏进别人家田地,会受到邻里议论。可慢慢的,这份乡里约定俗成的规矩,时间一长被一些人抛在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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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现的乱象,早已不是简单捡拾残粮。少数人打起歪主意,故意点燃地里秸秆,趁着农户忙着救火、田间混乱的时候,开车拉走成堆玉米,借着明火掩护偷盗粮食,这早已不是拾荒,属于违法行为。
还有一部分人等不到收割完毕,收割机还在田里作业,一群人就围上去争抢。种地农户上前劝阻,根本无人理会。保定安州镇曾经发生过冲突事件,一对老人下地捡拾玉米,和田地主人发生争执,最后酿成一死一伤的悲剧。双方各有想法,捡拾的人认为庄稼已经收割,剩下的粮食可以随便拿;种地的经营者坚决不同意。
从法律层面来讲道理很清楚:玉米不管长在秸秆上,还是掉落在泥土中,只要主人没有主动放弃,粮食所有权就归耕种者。未经允许私自拿走,属于侵占他人财产。一季庄稼,翻耕播种、施肥打药、浇水收割,每一步都要投入资金和汗水,粮食不会凭空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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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简单把乱象归结为村民没有收入,这个看法比较片面。河北当地持续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春风行动组织多场招聘会,释放大量岗位;围场等地开设家政、种养技术培训班,学员学成之后,有机会拿到不错收入,就业途径不断增加。
现实情况也要客观看待。六十岁以上老人很难进工厂,重体力活也难以胜任;部分村民家中有病人需要照料,没法外出打工。土地流转之后每年租金有限,维持日常开销压力不小。外出务工年轻人打零工收入尚可,不会惦记地里少量玉米;留守老人缺少赚钱门路,秋收捡到的玉米,算是一份小小的补贴。我们可以体谅底层群众生活的难处,但体谅不能等同于纵容越界行为。
种地人的辛苦同样不能忽视。坝上地区种植玉米,扣除种子、化肥、农机成本,一亩地净利润并不高;遇上干旱灾年,甚至收不回本钱。就算年景不错,玉米单价不高,一亩地产量千斤上下,总收入有限,这笔钱还要用来日常开销、看病、补贴晚辈。外人踏入自家田地,就算只是几穗玉米,农户心里舍不得,并不是小气,是过日子的艰难。
种植鲜食糯玉米能够提升土地收益,但新品种、新技术落地,需要资金、技术和带头人,很难短时间普及全部乡村。
涿鹿这份通告,打击的是纵火哄抢、蓄意偷盗的违法人员,并不是善意理解正常捡拾残粮的老人。同样是玉米地,两种行为本质完全不一样。核心矛盾是旧的乡土习俗慢慢失效,新的共识还没有建立。外来土地承包大户和本地村民互不熟悉,缺少老一辈的人情默契;部分老人凭着固有想法,觉得拿几穗玉米不算大事;土地经营者则认为田里作物全部归自己。观念的差距,很容易在秋收时节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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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通告能够惩戒违法行为,却没法彻底消除田间冲突。化解矛盾不能只依靠禁令约束,一方面要把规矩讲明白,分清哪些事能做,哪些事绝对不能碰;另一方面,也要给留守老人创造力所能及的增收渠道。
“穷不占人便宜,难不拿人财物”,这是乡间朴素的做人道理。我们既要守住不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底线,也不能无视普通人生活的艰辛。既要保障种粮农户不受损失,也要让困难群众有出路、有盼头,双管齐下,田间的矛盾才不会每年上演。
你觉得正常捡遗落玉米和哄抢偷盗,界限该怎么划分?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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