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2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与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此前双方于2026年3月30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高端液冷设备项目、供应链项目开展合作。近日,双方在原协议基础上签署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新增第二总部项目、AI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项目,并扩大供应链项目合作规模。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协议,行云科技计划2026年10月底前将第二总部正式落地迁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下属公司拟将AI服务器整机智造基地项目落地该区域,涵盖自动化组装、硬件维修、性能检测、系统底层调优、机房集群组网、智能仓储六大核心功能,预计2027年完成项目投产。
供应链项目方面,由行云科技及其下属各业务公司与萧山经开国控集团下属杭州明怡物产有限公司协同开展,首期合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明怡物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与公司开展同时段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单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供应链业务合作,分别较原框架协议约定增加10亿元和120亿元。
同时,明怡物产在符合条件及相关内部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另行给予公司及其指定合作方同时段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信用证业务专项额度,其中同时段额度较原约定增加20亿元。该额度独立核算,不纳入上述30亿元同时段合作额度的统计范围。
公告显示,萧山经开国控集团法定代表人为江峰,注册资本100亿元,与行云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除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外,双方未发生其他类似交易。
行云科技同时提示风险称,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属于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AI服务器整机智造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短期内可能难以达成盈利目标;供应链业务存在规模不及预期、账期延长、坏账损失等风险。
另据公告,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不含高管锁定股),公司亦未收到上述人员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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