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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图书馆
读者阅读积分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在原《滕州市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一周年评估基础上修订;适配山东省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借阅政策,依托图书馆智慧借阅平台(微信公众号)实现积分自动计算、扣减、冻结、解冻、查询,以积分信用机制替代押金,督促读者按期还书、爱护文献。
一、初始积分
新办理免押金读者证与原有借阅证均可享有初始读者积分200分。
二、积分增加
读者通过以下行为获得积分,系统自动累加。
1、按期归还文献:每归还1册文献,+1分;
2、外借图书:每借阅1册文献,+1分;
3、参加本馆组织线下阅读活动、讲座、展览、读书分享会等活动:每次+5分;
4、年度优秀读者评选入选,一次性奖励20分。
三、积分减分
逾期归还、损坏、遗失文献,系统自动扣减积分;积分扣减不免除文献赔偿责任。
1、文献超期逾期:自到期次日起,每册每天扣1分。同一册图书逾期扣分上限60分,不再无限扣减;
提示:积分不足时,直接触发借阅冻结。
2、文献一般污损(勾画、少量水渍,可修复):除按借阅管理规定赔偿外,每册扣30分;
3、文献严重损毁、撕页、缺页,无法修复:除赔偿外,每册扣60分;
4、文献遗失:优先购买相同版本图书归还,除赔偿外,每册扣60分;
四、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当读者积分≤0分时,系统自动冻结外借权限;冻结期间,读者不能借书,归还图书不受限制。
注意:必须将全部逾期、未归还图书全部归还,方可正常借还书。
2、到期自动解冻:全部图书归还完毕,30天后系统自动解冻,积分重置为50分;
3、人工复核:特殊困难读者(老年、重病等),可持证明到一楼办公室,馆员提交申请人工复核。
注意:解冻之后,读者重新进入积分体系,继续参与加减分。
五、读者证积分查询、申诉积分
1、读者通过滕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查看当前积分、积分变动明细、借阅记录、扣分原因。
2、读者对积分加减、冻结结果存在异议,可携带身份证到一楼办公室申诉,馆员3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
六、文献赔偿、免押金配套管理
1、本办法实行免押金不等于免除读者保管责任。图书丢失、损毁,无论积分高低,都要进行赔偿,积分扣减属于信用约束,不能替代实物赔偿。
2、读者证挂失、补办,读者证丢失,请及时线上或到馆挂失;挂失前产生借阅、逾期扣分,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
3、未成年人办理免押金读者证,监护人承担连带管理、文献赔偿责任。
七、表彰与奖励
图书馆每年将对读者积分成绩进行统计,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将进行适当奖励。
1、本办法为原试行办法实施一年修订版本,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滕州市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2、本馆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本馆运行数据和读者反馈意见,适时修订本办法,修订版本将通过图书馆公众号、馆内公告公示。
本办法由滕州市图书馆负责解释。来源:滕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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