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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的律师,被以寻衅滋事进入刑事程序——这件事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荒诞?讽刺?魔幻?还是他写在每一本刑法书里、却始终没用明白的那个词:程序?
于凯不是网红,是刑辩律师。他早年干过警察,后来执业,参与编写《刑法分解实用全书》《刑事诉讼法分解实用全书》,写过《单位犯罪实务精解》,在高校兼职,给学生讲法律。他的工作,就是给人解释法条:这条怎么定性,那条怎么适用,边界在哪里,口袋在哪里。
一辈子替别人划边界的人,最后自己把自己划进了别人的边界里。
他是用“最规矩”的方式走到门口的
把时间线摊开看,他走的每一步,都是法律写好的路。
2023年8月,他和四位同事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用淮南朱玉珍、洮南浮桥、唐慧等已公开案件,论证“随意”“任意”“情节恶劣”“严重混乱”这些词太模糊,容易兜底。这不是网帖,不是请愿,是盖章的正式建议书,寄给国家立法机关。
依据的是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结果呢?2024年7月,据公开材料,青岛市司法局以“违规炒作案件”为由,停止他执业一年。理由是他在网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作误导性评论。可他引用的案例,都是公开判决、公开报道过的。
2025年7月,停业期满。据公开渠道反映,执业证没有按期发还,他等了十几天,拿到证后第一件事,是给司法局发函:要求就拖延还证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元钱。
同时,他第二次向法工委寄出废除寻衅滋事的立法建议。
他要的不是赔偿,是一句话:我提立法建议,是履职,不是炒作。
没有回复。
至少公开渠道看不到回复。
于是他等了一年又一年,写了一封信又一封信。当所有的信都有了寄出回执,却没有一封变成回音,他离开了书桌。
2026年3月,他出现在某部门附近,举--牌。据多方公开披露,涉及执业自由、律协自治、律师年检,以及他对青岛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实名举报。随后被带走,转青岛,取保候审。
一个写了一辈子法律文书的人,最后用一块纸板,来完成唯一一封没有固定格式、没有法条引用、没有律所公章的“文书”。
他是最懂那部法的人,却把沉默交给了那部法
于凯最常被人引用的一个观点:寻衅滋事是口袋罪,什么都能往里装。随手一扔是寻衅滋事,骂人一句是寻衅滋事;如果办案的人想装,没有装不进去的。
他说这话时,是刑辩律师,是刑法工具书的编写者。他说这话时,大概没想到有一天会轮到自己。
而现在,一个以废除这条罪为终身主张的人,被以与这条罪有关的方式带走。哪怕最终查实为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当办案机关把一个“反口袋罪”的人用模糊方式送进程序时——那条罪“口袋里什么都能装”的特征,就得到了最后一次验证。
最讽刺的是,验证他的人,不是他的当事人,而是他自己。
取保候审:人暂时自由,职业却没出来
现在于凯的状态,据公开信息:取保候审,案件既未移诉,也未撤案。
什么意思?就是说,他可以回家,可以吃饭,可以在街上走。但他不能以律师身份接案,不能会见在押的当事人,不能出庭,不能使用那个他用了二十多年的职业身份。一个靠语言和法条吃饭的人,舌头还在,文法还在,但他的文件的落款处,写不上“辩护人:于凯”。
一个法治信徒最大的痛苦,不是被惩罚,而是被剥夺用专业表达信仰的资格。他想说“我相信法律”,但职业话筒被收走了。他说“我信宪法第三十五条”,但没有《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许可通知,那是被掐掉的频段。
他比谁都清楚怎么在程序里维权。他甚至亲自示范过:行政处罚来了,申请听证;处罚期满未还证,发函要求补正并赔偿;立法建议无回音,再寄一次。他知道规则,他一直在用规则。
问题是:规则全部用完之后,规则没有回音。
所以他只能去接头。
事故,还是故事?
对个人,是事故。停业一年,再入程序,长期取保,无论最终定性如何,职业生命都被切成了片段。
对法治,是一次提醒。一个把“口袋罪”写过论文、编进工具书、寄给立法机关的人,用自身遭遇演示了“口袋罪”的用法:当你想装一个人的时候,总有合适的法条等着他。不是内容违法,而是方式违法;不是方式违法,而是地点违法;不是地点违法,而是身份违法。只要想找,总有一条装得下。
于凯用自己,给“口袋罪”提供了一个教科书级注脚。这比任何论文都直观,比任何案例都沉重,也比任何调研报告都更让律师深夜读到时沉默。
法治的“最后一课”,是他用自己上的
于凯辩护时,习惯把每个罪名都拆到最细,告诉读者边界在哪里。关于“寻衅滋事”,他一定反复研究过“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认定这个罪,要结合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受影响的范围与人数等。
他大概没预料到,有一天,他自己站在认定的对象里。
他坐过警察的位子,当过刑辩的枪,写过法律的书,寄过废除口袋罪的建议,最后走到机关门口举起一块牌子。他试过所有渠道。没有一条走到该去的地方。
罗翔说,希望法律人能像苏格拉底一样,受到不公正判决时,不是逃跑,而是用遵守法律去对抗不义的法律。
于凯正在走这条路。取保中,不能执业,不能发声。他还在等,还在写,还在用法言法语跟程序说话。尽管那部程序对他按下了暂停键。
他给自己上了一堂法治课:当合法渠道没有回音,一个人对法治的信仰还剩多少?他没有回答,他把问题留给了我们。
结尾
于凯的经历,最有新闻价值的不是“废寻衅滋事的人被寻衅滋事带走”这个梗。而是:一个试图用条文保护别人的人,最终成为条文保护不了的人。
现在轮到他自己了。他举着牌子的那一刻,他手里举的不是诉求,是整个律师行业最想问、却没人能回答的那个问题:
我们的法治,能不能接住一个如此认真的信仰者?
他信了。希望这份相信,不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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