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的孙女士和丈夫结婚六年,婚后两人一起开了一家网店,还经营着一个粉丝不少的自媒体账号,平时直播带货、接广告,收入都进了家庭账户。如今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丈夫说:网店和账号都是实名注册在我名下的,跟你没关系。孙女士气不过:店铺从选品到客服,账号从写稿到直播,哪一样没有她的心血?这些看得见摸不着的虚拟财产,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又该怎么分?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店、自媒体账号、游戏账号这些虚拟财产,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重要资产。可它们既没有房产证,也没有银行账户那么直观,离婚时常常成为争执的焦点。本文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实务中的常见做法,把虚拟财产分割这件事讲清楚。离婚律师孙常佳提醒鹤壁的朋友:账号在谁名下,不等于就归谁所有,虚拟财产同样要依法处理。
(本文案例均为普法示例,人名均为化名)
一、法律规定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民法典已经给出了明确态度。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条虽然属于原则性规定,但确认了网络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利益,为处理相关纠纷提供了依据。
在此基础上,处理离婚时的虚拟财产分割,还要回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网店经营、自媒体运营、直播带货等生产、经营、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账号本身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实务中通常要看账号是否具有财产价值、与个人身份绑定程度、经营投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那些经过长期经营、积累了大量客户和品牌价值的网店、账号,一般认为具有财产价值,离婚时可以依法处理;而那些纯粹用于个人社交、与个人身份深度绑定的账号,则更多带有身份属性,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需要说明的是,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在实务中还存在不少难点,处理思路也不完全一致。本文介绍的是通行的规则和做法,具体案件还要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
二、实务要点
1. 婚内经营虚拟资产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经营网店、自媒体账号取得的经营收入、广告分成、直播打赏、带货佣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纳入分割范围。另一方即使没有直接参与经营,只要收益形成于婚内,就有权主张。
2. 账号本身能不能分,要看它的财产属性。实务中一般这样把握:实名认证、与特定个人身份深度绑定、主要靠个人形象和内容维持的账号,人身属性强,通常由注册人继续持有,但另一方可以就婚内共同投入形成的账号价值主张折价补偿;而网店、品牌号这类可转让、可交接、经营属性突出的账号,更接近经营性资产,分割方式更加灵活,可以由一方持有并补偿对方,也可以协商转让处理。
3. 账号在谁名下,不等于归谁所有。很多人误以为注册在我名下就是我的,法律上并非如此。如果账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运营、在婚内积累起价值的,即使注册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在离婚时也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名分不能替代事实,出资和经营才是判断的关键。
4. 虚拟财产的价值怎么算?这是实务中公认比较难的一环。账号的粉丝量、浏览量、营业额、盈利能力、品牌影响、投入成本等,都是参考因素。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实务中大量案件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专业机构评估,也可以由法院结合在案证据酌情确定。
5. 一方转移账号、隐瞒经营收入怎么办?如果一方在离婚前偷偷把网店过户、注销账号、转移提现资金,或者隐瞒经营收入,另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主张该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平时留好经营数据、收入流水,关键时刻都是证据。
6. 证据收集要趁早。虚拟财产的证据比实物财产更容易灭失,后台数据、经营合同、收入流水、提现记录、聊天记录都要及时备份。尤其是账号的粉丝数据、交易记录,一旦对方删除或者注销,事后很难恢复。
7. 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等也要纳入考量。除了网店和自媒体账号,游戏账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同样可能具有财产价值。价值较高的游戏账号、稀有装备,如果是在婚内用共同财产充值、投入时间精力经营的,离婚时对方同样可以主张相应权益。这类财产流动性强、容易变现转移,发现苗头的,更要及时固定证据。
三、在鹤壁的实操提示
鹤壁的朋友处理虚拟财产分割,建议做好几件事。其一,全面盘点:把夫妻名下的网店、自媒体账号、直播账号、游戏账号等列个清单,记录注册主体、平台、粉丝量、近一年收入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其二,固定证据:对账号的经营数据、收入流水、提现记录及时截图保存并备份,涉及店铺合同、合作协议的也要留好原件。其三,优先协商:虚拟财产价值评估难、执行也难,能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账号归谁、补偿金额多少、经营收益如何划分。其四,谈不拢的,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向法院讲清账号的投入和收益情况,请求依法处理。
还要提醒一点,很多网络平台对账号转让有严格限制,实名认证账号一般不允许私下买卖过户。协商分割虚拟财产时,要提前了解平台规则,避免约定无法履行。如果因为账号归属引发争议,或者一方转移虚拟财产导致权益受损,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虚拟财产的分割一定要和平台规则结合起来谈,比如网店能否过户、自媒体账号能否变更主体,不同平台的政策差异很大。约定之前先核实可行性,写进协议的内容才有意义。涉及金额较大的虚拟财产,如果双方对价值争议很大,也可以考虑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账号价值进行专业评估,作为协商或者诉讼的依据。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和分割,实践中还没有统一的硬性标准,不同案件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正因为如此,证据和协商就更加重要。双方能在离婚前把账号归属、补偿金额谈清楚,并落实到书面协议里,往往比事后诉讼更省时省力;谈不拢再走诉讼,也要把每一项主张建立在证据之上。
四、律师提示
离婚律师孙常佳提示,面对虚拟财产,有三句话送给大家。其一,虚拟不等于虚无,网店、账号经营出来的价值,离婚时同样受法律保护,不要因为看不见就放弃主张。其二,证据要留好,后台数据、收入流水、经营记录这些电子证据,比口头争辩有用得多。其三,协商优先、规则先行,分割方案要符合平台规则,能落地的约定才是好约定。
鹤壁的朋友如果正面临这类问题,建议把虚拟财产和房产、存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并纳入离婚财产清单。账算得清楚,婚离得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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