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计量市场秩序,强化电子计价秤防作弊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以下简称“型评大纲”)与《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新规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最大秤量不超过100kg的中准确度级与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与检定,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商贩等交易场所零售用电子计价秤。
二、牢记关键时间点
2026年1月8日起,《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已正式实施。
2027年1月8日起,《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正式施行,全县所有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要求。
2030年1月8日起,在用的网联电子计价秤全部更换为符合新规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三、新规电子计价秤鉴别方法
1、扫二维码溯源: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铭牌的专属二维码,能正常跳转“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并显示该秤的详细溯源信息,就是合规可查的秤。
2、查看铭牌标识:仔细查看秤体上的铭牌,找是否清晰标注“JJF 2184-2025”的字样,有标识的就是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
南皮县相关经营者要注意!!!
销售单位:
2027年1月8日起,销售单位(如经销商、销售电子计价秤的门店等)不得销售不符合《型评大纲》要求的电子计价秤,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通过查验唯一性身份信息、“三码一封”、铅封完整性,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规、信息可溯。不得销售不符合新规、无型式批准证书、假冒或带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维修单位:
2027年1月8日起,维修者不得维修不符合《型评大纲》要求的电子计价秤,严禁维修无唯一性标识、铅封破损严重的电子计价秤。不得从事非法改装,严禁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调整计量参数或提供改装服务及技术指导。
使用单位:
2026年1月8日起,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应购置或更换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购置时须查验铅封、铭牌等信息是否完整清晰,合规产品铭牌应标注“依据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字样。
请各位提前做好设备更新工作,特别是到2027年1月8日,一定要按照新规要求,完成“换秤”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强制检定制度,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或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
集贸市场主办者:
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计量管理职责,对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登记造册,并组织开展新规宣传,督促商家及时更换及申请检定,配备检定合格的新规公平秤并置于显著位置,及时处理消费者计量投诉纠纷。
南皮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请注意查验电子计价秤铅封是否完好,对称量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使用市场内公平秤复核,或要求经营者重新称量。如发现经营者使用“鬼秤”、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请保留购物凭证、称量记录等证据,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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