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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湖北省、西藏地区分别发布2026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安排!
1、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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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11月20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17:00。
(三)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7:00。
(四)个人修改截止时间(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8日17:00。
(五)主管部门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2日17:00。
申报流程:
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级主管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费缴纳→评审表报送→职称评审→确认及证书发放。
2、湖北省(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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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17:00。截止后,未完成首次推送的将无法申报;已推送的,请及时跟进单位审核,建议在申报截止前至少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推送。业绩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11月6日。如材料被退回,请按要求一次性补正并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审核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13日17:00。请各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推送。考虑到后续可能涉及材料的修改与补充,建议预留充足时间,尽量在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推送至高评办。
特别提醒:单位审核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关闭,届时若材料被退回,个人将无法修改补充,单位也无法重新推送。
为保障审核质量,高评办工作人员在申报期内按工作时段依序审核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9:00—11:30,14:30—17:00),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xxx),联系方式:027-87xxxxx。
申报材料:
1.诚信承诺书
2.个人身份证
3.职称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5.202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6.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近5年岗位聘任文件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
8.“双肩挑”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三分之一的证明(仅“双肩挑”人员提供)
9.2021年至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
10.申报单位从2025年10月起至2026年9月在我省连续替申报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1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
12.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13.湖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自查表
14.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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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及方式: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要求,职称评审申报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于10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至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403室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进入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完成填报,系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一)个人须提供以下材料(申报材料须线上线下保持一致)。
1.xx系列xx级职称申报资格推荐表
2.xx系列xx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表
3.xx系列xx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览表
4.《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5.量化赋分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3份须单独装订)。
7.任现职以来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无年度考核表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8.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9.业务、政治考试合格通知单、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10.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统计一览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每年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
11.职称证书、聘任资格文件、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12.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3.论文、专著原件及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14.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角色等相关证明)。
15.推荐专家2名,需经2名以上同行高层次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西藏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单位专家。需提供推荐专家相关证书。
(二)推荐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推荐材料1份(含岗位设置情况、通过评审后是否可以及时聘任情况)。
2.单位出具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审核意见(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委托评审函1份。地(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区直部门、国有企业由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民营经济及社会组织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由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所在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同级工商联合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4.政工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情况考核意见。
5.推荐公示结果材料。
6.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意见。
7.资料初审情况(推荐单位负责资料初审,并进行量化赋分后,交评委会办事机构进行复核)。原件由推荐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每份复印件首页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政工人事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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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的同学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哦,祝大家评审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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