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超/发自哈尔滨
“房产中介受房企委托代办不动产登记服务的,不得代为收取、代缴契税。”
为持续整治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和经纪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哈住建规〔2026〕4号)。新规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修订完善,本月起实施,标志着哈尔滨房产经纪领域监管举措转入常态化落地阶段。
细化线上线下信息公示
2024年,市住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经纪行业规范文件,两年实施以来,全市房产经纪机构合规意识明显增强,房产交易矛盾纠纷有所下降,行业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本次新规依据省级文件及《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结合本地经纪行业现状修订,围绕信息公示、经纪收费、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划定清晰管理红线。
新规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三栏一提示”信息展示标准,统一信息公示内容与样板,规范品牌、商标使用,厘清品牌授权方与商标使用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针对房产互联网线上平台,落实“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平台须核验发布存量房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在房源展示页面按要求公示相关事项,压实线上平台主体责任,从源头减少虚假房源信息。
明确不动产代办禁令
新规将经纪服务划分为基本服务、延伸服务两大类,要求经纪机构促成房产交易时,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按规定办理网签备案。
经纪服务费由交易各方结合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政策鼓励机构合理下调住房买卖、租赁经纪服务费,推行阶梯分档定价——成交总价越高,服务费率越低;引导经纪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共同分担。
收费环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经纪机构须逐项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前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由交易各方分别留存。严禁操控经纪服务价格: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机构,不得以不合理高价收取服务费;房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入驻中介统一收费标准,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定价。
针对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代办业务,新规划出硬性红线:经纪机构受房企委托代办不动产登记,禁止代为收取、代缴契税,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代办相关费用,代办成本全部由委托的开发企业承担,杜绝中介借代办业务向购房者额外转嫁费用。
整治网络虚假房产营销
新规明确,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采集、使用、买卖客户个人信息,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将强化行业自律,组织机构签署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并将信息保护纳入常态化行业培训。
同时,强化网络房产宣传监管。经纪机构要加强对员工短视频、社交平台营销内容的审核管理,覆盖抖音、快手、微信等传播渠道。从业人员若发布虚假房源、不实言论,以博流量为目的恶意唱空楼市等行为,机构须第一时间制止;情节严重的,上报住建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据介绍,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常态化查处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经纪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持续净化哈尔滨房地产经纪市场环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