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我把手机屏幕点亮又按灭,反复了十几次。银行发来的那条冻结通知还挂在通知栏里,我盯着余额那一串变成零的数字,脑子里就一个问题。
调解,到底接不接。
电话是下午打来的,对方的语气很客气,说案件已经立了,问我要不要走调解程序,说调解了可以分期,可以缓一缓。挂了电话我坐在出租屋的床沿上,一直坐到天黑没开灯。
我当时身上能凑出来的现金,不到三百块。下个月的房租是九百,工资还没发,卡已经被冻了,钱进了卡也取不出来。
这个矛盾具体到那天晚上就一句话:接受调解,意味着我要在一份文书上签字,承诺一个我根本算不出能不能兑现的还款计划;不接受,意味着案子往下走,走到哪一步没人告诉我。
事实是,我一个也还不上。三百块,对面要的是三万七。
我先说说我是怎么到这一步的。不是赌,也不是买了什么大件。前年我爸做手术,我刷空了两张卡,后来疫情那阵子公司裁员,我失业了七个月。七个月里我用新的贷款还旧的账单,拆东墙补西墙,窟窿从两万滚到三万七。这个滚法我后来算过,每一轮倒手,实际成本涨百分之十左右,因为平台收的手续费和利息是按本金算的,哪怕你只借七天。
失业第七个月的时候,催收电话一天十几个。有打给我本人的,有打给我爸的,我爸那时候刚做完第二次化疗。有天晚上他给我发消息,说他接了个电话,人家态度还行,他就答应人家说儿子肯定还。我看着那条消息,半天没敢回。
我第一次被约谈是在派出所以外的街道调解室。不是被带走那种,是通知我去,说是有一起纠纷需要核实。进去之后桌子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穿制服的,一个穿便装的,旁边还有个年轻人,自称是受托方的代理。他们问我欠款的事,我一条条认了。认完之后那个代理递过来一张纸,说你要是认这个数,今天就签个调解协议,按月还,先还三千。
我当时差点签了。
笔都拿起来了。我停下来的原因特别具体:我算了一下,我那时候刚找到新工作,试用期工资到手四千二,房租九百,吃饭一千出头,我爸的药一个月固定要八百。我手里能动的,一个月顶多一千五。签了这个协议,第二个月开始我就会违约。违约一次,协议作废,之前还进去的钱在法律上算什么,我到现在都没完全搞明白,但我知道肯定不是优先冲抵本金。
我把笔放下了,说我考虑一下。
穿制服的那个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穿便装的那个说了句,你不接受调解,后面流程走起来对你更麻烦。
我说,我知道。有钱肯定还,我现在真的没有。
这句话我说出口的时候,自己都心虚。因为它听起来像一句托词,像所有欠钱不还的人都会说的那句场面话。我甚至能想象对面心里在冷笑。
但我后来发现,这句话在法律层面是站得住的,这是我那次约谈之后查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搞明白的事。
法院立了案,账户被封了,看起来天塌了,但天没塌。查封和冻结在执行阶段的作用是划扣,也就是说,你账上有钱,法院划走还债,你没有,就空着。它本身不是刑罚。真正让欠款人睡不着觉的,是冻结之后生活的不便,工资卡不能用了,得跟公司商量换卡,微信支付宝绑不了新卡,买个菜都得用现金。
这些我都经历过。最难的那个月,我跟房东说能不能现金交房租,房东人不错,答应了,但看我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
我之所以说不随便接受调解,是基于一个很具体的东西: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之后,是有强制执行力的。等于你把一个可以商量的债务,变成了一份跟判决差不多的文书。而调解方案往往是在你压力最大的时候谈出来的,那个方案代表的是你“想让对方闭嘴”的心理,不代表你真实的还款能力。
我身边有个活生生的例子。我表哥,比我早两年掉进坑里,数额比我大,十一万。他被起诉之后慌得不行,法院组织调解那天,人家说一个月还八千,分两年,他当场就签了。他当时工资到手六千。签完第二个月就断了供。断供之后对方申请恢复执行,他之前还进去的四万多,因为协议里没写清楚冲抵顺序,扯了半年皮。更要命的是,他签协议的时候把父母叫来做了担保,后来他爸的退休金卡也被冻了。
我表哥的事让我确立了一个判断:调解在欠款这件事上,很多时候不是救命稻草,是加杠杆。
听起来偏,但我当时是真的这么信的。因为我还观察到另一个现象:那些催收和起诉方,最积极的时期恰恰是你最脆弱的时期,他们要的就是你在那个节点签字。我表哥签字那天,是收到法院传票后的第四天,人还没搞明白立案是什么意思,就已经在调解笔录上按了手印。
普通人能验证这个观察的方式很简单:去裁判文书网上搜借款纠纷的调解案子,看看那些分期方案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之间的差距。我搜过,大量调解协议约定的月还款额,当事人根本不可能持续履行,违约之后再起诉、再执行的案子一抓一大把。法院系统内部其实也清楚这个问题,所以这几年很多地方的法官在调解时会主动问一句,你这个还款数字,是自己算过还是对方说的。
我表哥就没人问过他这句话。
但是我要推翻我自己前面说的那个判断了。因为后来发生的事,跟我想的不一样。
我自己的案子走到开庭那天,我去了。没请律师,请不起。到了法庭我才知道,对方也没来,是代理律师视频出庭。法官问我要不要调解,我说了一句我准备了很久的话:我认这个债,本金和合法利息我都认,但我现在的收入是一个月四千二,我只能按一千二一个月还,多的我签了也是废纸。
法官停了几秒,问对方代理:原告方的调解方案是什么。
代理报了个数,一个月两千八。
法官说,被告的偿付能力有工资流水佐证,你们的方案明显超出其履行能力,我建议你们调整。
对方调整了。调成了一千四。
我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时候,手是稳的。因为那个数字是我自己算出来的,是我能活的数字。协议签完,账户三个月后解冻了部分,留了一部分继续控制。我现在还到第十一个月,一期没断。
这件事把我前面那个“调解就是加杠杆”的判断顶掉了。问题不在调解本身,问题在你签字的时候,脑子里有没有自己的数字。我表哥败在他签字之前没有算过账,不是败在调解这个形式上。形式是无辜的,慌乱才是罪魁。
我把这个道理想明白之后,做了一件具体的事:我把我的收入、支出、欠款、每期的还款额,做了一张表,打印出来,随身带着。后来有一次街道组织什么金融风险排查,工作人员来登记情况,我把那张表拿出来,对方看完说了一句,你这是我这周见的人里第一个带账目来的。
写到这里我想插一段对话。是上个月我去法院领一份材料,在诉讼服务大厅排号的时候,旁边坐着一个男的,四十来岁,一直在打电话。
他说:妈,你别管了,卡冻了就冻了,我工资现在发现金。
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我听不见。
他说:我不签那个东西。他们让我签我就签?签了还得连累你。
他说:你别哭。有钱肯定还。
然后他把手机揣回兜里,号还没叫到他,他一直盯着大厅的电子屏,一动不动。
从法院回来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人。我不认识他,但我大概能拼出他的处境:被起诉,账户冻结,家里人被牵连进催收,调解方案摆在他面前,他不签。他做的那件具体的事就是,不签。
这件事是不是个例,我查了一个数据。法院系统每年公布的执行案件里,终结本次执行的案子占了执行案件总量的相当大比例,所谓终本,就是查了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子先挂着。这个比例多年维持在三四成以上。翻译成人话就是:有相当一部分被起诉的欠款人,是真的没有钱,而不是不想还。这些人在进入执行之前,大部分都经历过调解这个环节,其中一部分签了超出能力的方案,一部分拒绝了。
那个打电话的男的,属于拒绝的那部分。他的对与错,我判断不了。我只知道他跟他妈说的那句有钱肯定还,和我在调解室里说的那句,一字不差。
回到那个标题。哪怕被起诉立案,账户被封,被带走约谈,也别随便接受调解,就认准一句话,有钱肯定还。
这句话我现在怎么看,说实话,模棱两可。
注意标题里那个词,别“随便”接受调解。它没说别接受,它说的是别随便。这两个东西差得很远。随便的意思是,人家递过来什么你就签什么,法院问你要不要调解你说要,方案报出来你说行,全程没有自己的数字。我表哥是随便,我第二次签字不是,表面动作一样,里面的东西完全相反。
而“有钱肯定还”这句话,我在法庭上说过,那个男的在电话里说过,我爸在病床上替我承诺过。这句话有没有用,取决于说这句话的时候,你手里有没有那张表。有表的人说这句话,是在陈述一个计划;没表的人说这句话,是在乞求一个缓冲。对面听得出来,法官也听得出来。
我自己的答案卡在中间:调解可以接受,但只接受自己算得清的方案;那句话可以讲,但讲之前先把账算明白。这个答案不痛快,不痛快就对了,因为这件事本身就没有痛快的解法。
我现在的状态是,还剩一年半的还款期,卡解冻了一部分,我爸的身体在慢慢恢复。催收电话偶尔还有,但少了。我依然不敢生病,不敢失业,不敢在任何一个还款日之前让账户里少于该扣的数。
那天晚上从法院出来,我在公交站等车,手里攥着那张领材料的回执。旁边那个打电话的男的也在等车,我们没说话。车来了,他上去了,我没上。
我把回执折了两折,放进装账目表的那个口袋里,站在原地等下一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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