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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养老差距!企业退休者的公平诉求终究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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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全国两会,民生议题里,养老保障永远是大家关注度最高的板块之一。很多企业退休人员关心的养老金待遇差距问题,连续多年都有代表委员提交相关建议。大家的诉求,并不是简单要求所有人退休金金额一模一样,而是希望养老金核算规则更加公平合理,历史贡献能够得到客观认可,多年来积攒的养老待遇差距问题,能够稳步化解。这份来自两千多万企退老人的心声,持续被代表委员带到两会会场,也逐步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与回应。

想要读懂这份诉求,我们需要先理清这段制度变迁的历史。很多老企业职工都记得,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地之前,长期实行两套养老制度,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养老双轨制。企业职工很早就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之后养老金由社保基金发放;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由财政承担。两套制度独立运行,核算方式不一样,慢慢就形成了退休待遇上的差距。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参加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采用统一的“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基本制度框架实现并轨,同时配套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从制度层面,养老双轨制正式成为历史。但制度并轨不等于待遇立刻拉平。对于2014年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改革前的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加上职业年金的加持,和同期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相比,待遇差距依旧客观存在。这也是很多企退人员心里不平衡的根源。

不少企退老职工,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进入国企,一辈子在工厂车间埋头苦干,当年工资水平很低,企业利润大量上缴国家,为工业化建设打下基础。等到九十年代国企改制,很多人下岗自谋出路,靠着打零工、省吃俭用,自己承担养老保险费用,坚持缴满年限熬到退休。同样工龄、同样一代人,仅仅因为当年工作单位性质不同,退休之后养老金差距明显。大家的诉求核心,不是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是规则公平:同样的工龄、同样的历史贡献,核算标准应当兼顾历史因素;对于养老金偏低的企退群体,在年度养老金调整的时候,加大倾斜力度,慢慢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待遇差距。

每年两会,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关注这个群体的现实困境,提出多项务实建议。有人建议持续优化养老金年度调整方案,加大对低收入退休群体的倾斜力度,在挂钩调整中兼顾长工龄老职工;也有代表提出,完善多层次养老体系,研究面向困难企业退休老职工的配套补贴机制;还有委员建议,进一步规范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妥善解决国企改制遗留的档案缺失、工龄认定难等问题,保障老职工的养老权益。这些提案,都源于基层走访调研,反映企退人员真实的晚年生活压力。

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认为重视养老差距,就是要立刻抹平所有退休金差额。实际上,养老金制度有一条核心原则: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的时候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养老金越高,这个激励机制不能破坏。如果完全取消待遇差别,会打击在职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动摇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的根基。所以缩小差距,不能简单一刀切,不能直接强行拉平所有人的养老金数额,而是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

近些年来,国家也一直在通过多项举措,稳步改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第一,从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多年上调,调整方案坚持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定额调整人人同等增加,倾斜调整专门照顾养老金偏低人员、高龄老人,低收入群体涨幅相对更高,持续缩小待遇差距。第二,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各省之间养老基金余缺,解决部分老工业省份养老基金压力大的难题,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夯实养老待遇的基础。第三,规范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规则,各地档案馆、人社部门开辟档案查询通道,方便改制企业老职工调取招工表、工资底册,解决档案丢失造成工龄无法认定的难题,保障老职工的历史权益。第四,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弥补企业职工缺少强制年金的短板。

我们也要客观看到,历史形成的待遇差距,不可能在短时间一次性消除。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是所有养老政策的大前提。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退休老人数量逐年增多,缴费的在职人员占比慢慢下降,养老基金收支压力越来越大。任何调整政策,都要兼顾当下退休老人的生活保障,还要考虑未来几十年年轻人的养老保障,必须循序渐进,稳妥推进,不能操之过急。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细节,很多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偏低,原因不只是早年双轨制遗留问题。部分老职工当年企业效益差,缴费基数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缴纳;还有下岗之后,经济困难断断续续缴费,总缴费年限缩短;改制档案遗失,导致视同工龄无法认定,这些都会拉低最终养老金水平。同样是企业退休,不同参保情况,待遇本身也会拉开差距。所以解决养老差距,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优化顶层制度设计,也要解决一个个普通人档案认定、缴费遗留的个体难题。

不少网友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部分人认为,既然制度已经并轨,就不应该再谈差距问题;另一部分人觉得,必须立刻实现企退、事退退休金完全相同。这两种看法都不够客观。制度并轨,解决的是新参保人员规则统一的问题;但对于改革前已经工作几十年的一代人,历史贡献的差异、过去养老模式的遗留问题,需要政策持续兼顾。公平,不是最后的数字完全一样,而是权利义务对等,历史贡献得到尊重,低收入老人能够获得兜底保障。

对于普通企退老人来说,除了关注两会提案,也可以主动做好自身养老权益核查。临近退休的朋友,尽早调取人事档案,核对招工记录、工龄材料,一旦发现档案材料缺失,及时到档案馆查找原始佐证材料,提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龄预审;已经办理退休,如果对养老金核算结果有异议,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复核,也可以拨打12333人社热线咨询政策。养老金政策的落地,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每一份档案、每一段缴费记录上。

我个人真实的观点是,两会持续聚焦企退人员养老差距这件事,本身就是民生进步的体现。老百姓的诉求能够被代表委员听见、带到会场讨论,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回应,这就是民意传递的良性通道。养老制度改革是一场长跑,2014年完成制度并轨,只是第一步。老一代国企职工,为国家工业化建设付出了青春,承受了改革阵痛,他们晚年的养老诉求,理应被看见、被重视。但缩小待遇差距,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在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用渐进式调整、分层保障的方式慢慢推进,兼顾制度激励和民生温度。

时代在向前走,养老保障体系也会持续完善。这也留给我们一个值得大家一起思考的问题:在守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个基本制度原则,保证养老基金长期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还有哪些精细化的政策方式,可以稳步缩小历史遗留的养老待遇差距,更好兼顾老一代企业职工的贡献与晚年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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