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百集团10月11日披露,公司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当日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该函件针对公司此前推进的收购资产相关事项出具。
本次监管函件涉及的监管覆盖主体范围较广,除上市公司本身外,还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监管部门就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对上述主体同步出具监管工作函。
根据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本次监管函件的基本要素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东百集团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处分日期2026-10-11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理事由针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出具监管工作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本次监管工作函的具体要求及后续相关安排,后续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本次公告暂未提及该监管工作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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