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联光)正式披露2026年10月修订完成的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更新,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组织架构、权责划分、资本运作、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核心事项,为公司后续规范运营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依据。
本次披露的新版章程完整覆盖11大章节,从公司基本定位、经营边界、股份管理到三会运作、高管权责、财务审计、合并清算等维度作出了详细约定,其中多项核心经营与治理数据得到明确公示。公司自1999年发起设立以来,历经多轮股本变动,最新注册资本已锁定为45088.845万元,相关股本沿革脉络在本次章程中得到完整呈现:
时间节点股本变动事项变动后总股本(万股)1999年6月30日五家主体发起设立2001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2020年12月股权激励股份登记完成2022年4月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股份23.10万股2023年4月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股份2万股2025年2月注销回购专户股份171.13万股2025年11月注销回购专户股份262.60万股
在公司治理架构层面,新版章程作出了多项细化安排:董事会成员设定为7人,包含1名职工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席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重点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外部审计监督等核心职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新增ESG相关权责,将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事务纳入董事会决策层面的常态化监督范畴。
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明确了股东行权边界: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规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针对违规增持股份的股东,明确其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同时细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条款,严禁其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若其指示董事、高管从事违规损害行为,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经营决策权限划分上,章程清晰划定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审批边界:除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类事项外,达到总资产50%以上、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六类标准的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占总资产10%以上、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负责审议。对外担保类事项则设置了严格的分层审批机制,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续新增担保等七类情形,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且相关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进入后续审议流程。
利润分配规则方面,新版章程明确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满足分红条件下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平均利润的30%,同时允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中期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稳定回报。
据披露,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新规规范各项运作,进一步提升治理透明度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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