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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衡阳县公安局蒸阳派出所
依法查处一起
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案件
对涉案自媒体博主郭某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系自媒体博主,日常使用无人机拍摄乡村风景素材。自2026年5月以来,郭某在未取得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多次违规操控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衡阳县西渡镇辖区开展高空飞行活动。其中,120米以上高空违规飞行共计29次,300米以上超高空违规飞行14次,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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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作出没收涉案无人驾驶航空器、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人机飞行并非“随心飞”,未经报备审批,严禁擅自开展高空飞行活动。广大市民及航拍爱好者需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提前办理飞行审批手续,在合规空域、合规高度范围内飞行,坚决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共同维护辖区公共安全与空域管理秩序。
来 源 : 衡阳县公安
一审:段盈盈、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万朝晖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将湖南法治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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