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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美昂昂溪)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即日起昂昂溪区开始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1.第一次取得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0元。(备注:第一次取得营业执照指之前未办过营业执照)
2.经营注册地址应在本区,且实体店牌匾、营业执照和经营地址三者相一致。
3.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所创办的实体要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三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因难人员就业失业证、创业证(证上需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3)返乡创业农民工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返乡证明(证明需加盖村、乡镇两级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创业者本人的社保卡;
6.连续6个月财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经营者可凭12个月的进货单、销售单、微信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作为财务资料依据)两份;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申报或纳税凭证(免税者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需纳税相关证明)两份;
二、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三、申报地址:昂昂溪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四、联系电话:13946281413
昂昂溪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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