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连云港云杰海运有限公司、广州恒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江门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33-1-1,两家涉事企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两家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船舶通航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连云港云杰海运有限公司、广州恒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KJ3B 违法案由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3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0 作出处罚机关江门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连云港云杰海运有限公司与广州恒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33-1-1,处罚执行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KJ3B,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江门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停泊期间足额配备值班人员是防范内河通航安全隐患、保障船舶及水域周边安全的核心管控要求,相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发生。
事件点评
此次连云港云杰海运、广州恒辉实业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江门海事局合计罚款6000元,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常规警示事项。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两家企业日常经营造成实质财务冲击,但也为涉事海运相关主体敲响合规警钟,需强化船舶停泊环节的人员值守管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合规处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