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日期:2026-09-28
导语:洞口临边防护、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是房建项目现场安全管控核心要点。北京市朝阳区住建委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朝阳区小红门安置房项目,存在风井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违规附着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等多项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被处以 3 万元罚款。
一、涉事企业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 500 强央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核心子企业,前身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公路工程第一师,1963 年组建,总部位于北京。公司拥有公路、建筑、市政 3 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多项甲级设计资质,业务覆盖公路、桥梁、隧道、市政、房建、轨道交通等领域,海外业务遍及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累计斩获 30 项鲁班奖、59 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4 项詹天佑奖,是国内大型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具备房建、市政、公路等全产业链一体化施工能力。
二、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 (朝建) 字〔2026〕第 590060 号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8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3 万元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法条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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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事实认定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 朝阳区小红门乡国有单位宿舍(西区)安置房建设项目(1# 住宅楼等 29 项)施工单位,现场查出 3 项安全隐患:
- 1# 住宅楼一层东侧风井洞口边沿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 第 3.2.3 条要求;
- 5# 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下一二层东北侧模板支撑脚手架固定在落地式双排作业脚手架上,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 第 5.3.3 条要求;
- 1# 住宅楼北侧首层作业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 第 4.4.4 条第 1 项要求。
认定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四、合规警示总结
- 建筑洞口、临边属于高风险部位,风井、管道井等洞口必须及时设置硬质防护及警示标识,严防高处坠落事故。
- 模板支撑体系属于独立受力体系,严禁将模板支架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两类架体不得共用受力构件,避免架体失稳坍塌。
- 落地脚手架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做到不留空隙,防止人员、物料坠落。 洞口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撑是房建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此类隐患极易引发高处坠落、架体坍塌事故,一旦检查发现,施工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记录。
备注:本文依据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整理,仅作安全合规警示教育使用,处罚详情以官方公示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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