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
现在有些顶着 "法学权威" 名头的人,最在行的不是替老百姓出头,而是缩在象牙塔里抠字眼。
把本该清清楚楚的公道天理,硬生生掰成了没人听得懂的概念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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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柴米油盐的日子,凭什么要被几个不沾地气的人指东道西?
法律打根上就不是少数人关起门来鼓捣的私货!
立规矩,就得人民代表大会堂堂正正替十四亿人当家;坐堂问案,骨子里就得有 "换位思考、如我在诉" 的那份良心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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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句话听着是大道理,落到具体的立法过程和一桩桩案子里,才看得出差别。
2020 年 5 月 28 日,民法典通过。
这部被称为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的法律,编纂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常被提起: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 10 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 42.5 万人提出的 102 万条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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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怎么追责、离婚冷静期设多长、居住权如何保障 —— 这些今天写进法条的内容,每一条都经历过公开讨论。
一个普通市民在网页上提交的几句话,可能最终成为某条法律的修改依据。
这不是比喻,是立法机关公开记录在案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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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另一种声音也时常出现:
讨论一个问题时,先引德国怎么规定、美国怎么判例,再搬出几个翻译过来的术语,结论便似乎不证自明。
不是说比较法没有价值,而是如果一套说理离开了中国普通人过日子的常情常理,民众听不明白、也不认同,那它的说服力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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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编纂过程提供了一种回答:
法律从人的生活里来,从一辈辈人形成的规矩里来,而不是从学者的书房里推演出来。
人大主导立法,意味着十四亿人的生活经验有机会进入法条,而不是由少数人关起门来定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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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之外,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的工作 —— 对已经出台的规定进行审查。
2023 年 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一份备案审查报告,其中两个案例引发关注。
第一个是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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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从 "限放" 逐步收紧到 "全域全时段禁放",甚至禁止生产销售,民众过年放鞭炮成了违法行为。
法工委审查后指出:上位法只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划定限制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地方搞全域全时段禁燃缺乏法律依据,与上位法不一致。制定机关随后同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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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涉诈惩戒。
个别地方为打击某类犯罪(实践中多指向电信诈骗),对涉诈人员的近亲属采取限制措施 —— 子女上学受影响、家属社保被限制,实质上是 "一人涉诈、全家连坐"。
法工委明确表示:违法犯罪的责任应由本人承担,不能株连他人,这些通告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也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要求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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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制度的作用,就是让所有报上来的法规规章都过一遍筛子 ——
抵触宪法法律的要纠正,超越权限的要纠正,侵犯公民权利的也要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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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导立法不只是 "制定法律" 这一面,还包括 "盯着有没有人越权立法" 这一面。
法律写得再好,最终要落到一个个具体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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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8 月 27 日晚,昆山。
于海明骑车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刘海龙醉酒驾车强行别入,下车殴打于海明,又从车内取出砍刀砍击。
打斗中刀脱手,于海明捡起反击,致刘海龙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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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但五天后,警方和检方同时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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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句话,第一次通过一个普通人的遭遇被广泛知晓。
三个月后,福州。
2018 年 12 月 26 日深夜,赵宇听到楼下传来呼救声,冲下楼制止一名男子殴打女子,踹了一脚致对方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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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被刑拘,儿子三天后出生时他还在看守所。
2019 年 3 月 1 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检察机关纠正原处理决定,认定赵宇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这两个案子之后,2020 年 9 月 3 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矫正 "谁能闹谁有理"" 谁死伤谁有理 " 的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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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长期适用偏保守,是两个普通人的遭遇把它重新唤醒。
正当防卫解决的是法律敢不敢为好人撑腰的问题,而日常司法中更常见的考验是 —— 法律能不能真正把矛盾化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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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解决的是 "罪与非罪" 的边界,但更多的案子不涉及生死,而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经济往来。
这些案子有一个特点:判决书下来了,事情未必了结。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张军院长再次强调并系统阐述了 “如我在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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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很朴素:如果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院怎么对待我?
过去一些案件,程序走完了,判决书也写了,从结案率看是 "案结事了",但当事人心里的气没顺,矛盾还在,于是上诉、申诉、信访。
结案率上去了,信访量也跟着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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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背后是一个观念问题:是把案子当一个数字来结,还是把当事人当一个人来看?
"如我在诉" 要求的是实质性化解。
比如两家人因为一堵墙闹了十年,判谁赢都可能让另一方不服,真正的解决可能是把两家人叫到一起,把话说开、把气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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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巡回法庭背着国徽进社区、下田间,在当事人家门口开庭,让跑不起法院的老人也能有个说理的地方。
这不是无原则的迁就,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多想一步。
司法权威不是靠判决书的字数堆出来的,是靠一个个让当事人口服心服的案子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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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拿刀砍时反击算不算犯罪?昆山于海明的案子给出了回答。
听到呼救冲上去救人会不会坐牢?福州赵宇的案子给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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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时法官是真解决问题还是走流程?"如我在诉" 正在尝试回答。
地方规定侵犯了权利,有没有地方说理?备案审查给出了回答。
这四件事串起来是一条线:
自卫有底气,救人有保障,诉讼有获得感,权益有制度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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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在人民代表大会手里,司法权为人民服务,宪法权威由人大监督制度守护 —— 这不是口号,是由一个个具体案件和一次次制度运行支撑起来的现实。
普通人对公道的期盼其实很朴素:
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你犯我,法给我撑腰;我的权利,有制度护着。
规则属于人民,这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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