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来源:西北能源监管局公示日期:2026 年 09 月 30 日
导语:工程分包是能源项目建设中常见的管理环节,但分包不是 “一转了之”,承接单位资质必须满足项目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案例,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能源项目参建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把控分包单位资质,守住分包合规底线。
一、涉事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456F组织机构代码:177603456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下属专业电力工程企业,业务覆盖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新能源、输变电工程建设等领域,广泛参与光伏、风电、电网、储能等各类能源项目建设。
二、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35 号 行政相对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机关:西北能源监管局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日期:2026 年 09 月 30 日 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柒万陆仟伍佰零陆元叁角玖分(¥76,506.39 元),并处以罚款贰万捌仟肆佰伍拾伍元壹角整(¥28,455.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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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事实认定
经核查,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唐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 500 兆瓦源网荷储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标段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330 千伏升压站及 330 千伏外送线路的主体工程,分包给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的单位实施,构成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违法行为。
失信行为事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失信行为处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有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四、合规警示总结
在光伏、源网荷储、输变电等能源项目建设中,主体工程严禁违法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是 EPC 总承包单位的核心管理责任。不少总承包单位存在管理漏洞,只看报价、忽视分包单位资质,将高压升压站、外送线路这类核心主体工程分包给资质不达标的单位,极易带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双重风险,同时触发行政处罚。
能源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健全分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质、许可范围,严禁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杜绝分包单位超资质承接工程。违法分包不仅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经济损失,相关处罚信息还将对外公示,对企业信用、后续项目投标造成负面影响。
备注:本文依据官方行政处罚公示及企业公开资料整理,仅作合规警示教育使用,所有信息以官方最终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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