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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叫周宁,二十四岁,在县城一家建材公司做出纳。她被老板陈国强包养的事,是我在她住院那天才知道的。
那天我去医院给她送粥,刚推开病房门,就看见她蜷在床上,脸白得像没晒过太阳。
床头柜上放着一只老式黑色皮包,拉链没拉,里面露出几叠现金。
我问她:“你哪来的钱?”
她没看我,只说:“姐,你先把门关上。”
我把门带上,她才抬起眼睛:“陈总给的。”
我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这个陈总是谁。
“你们公司那个陈国强?”
她点了点头。
“他为什么给你钱?”
周宁把脸转到窗户那边,声音轻得像从被子里漏出来:“他养我。”
窗外是初冬,医院后面的香樟树掉了一地叶子。清洁工拿着大扫帚来回扫,叶子被风卷起来,又落回原处。
我站在床边,手里那碗粥慢慢凉了。
陈国强六十二岁,比周宁大三十八岁。他女儿比周宁还大两岁,平时在公司里喜欢戴一块金表,说话时总把手背在身后,像村里那种管祠堂的老人。
我以前只见过他两次。
第一次是周宁过生日,他开着黑色越野车送她回家。车窗降下来,他冲我点头:“小周家里人吧?小宁最近表现不错。”
第二次是春节前,他给周宁发了一只手机。周宁说是公司年终奖,我当时还笑她:“你这年终奖挺会挑,专门挑苹果。”
她没笑。
那时我以为她只是累,或者工作不顺。
现在我才知道,那部手机、那辆车、她住的小区,都是陈国强给的。
周宁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份检查单,递给我:“宫外孕,已经破裂了。医生说要切一边输卵管。”
我没接,盯着她看:“这是第几次?”
她抿了抿嘴:“第三次。”
“第三次什么?”
“怀孕。”
病房里突然安静下来。
她把手放在小腹上,那里缠着厚厚的纱布,指尖却还在轻轻发抖:“前两次都打掉了。这个本来想生,他不同意。”
“谁不同意?”
她看了我一眼:“陈总。”
我不知道该先骂她,还是先抱她。
最后我只问:“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家里?”
周宁笑了一下,笑得特别难看:“告诉他们什么?说我二十四岁,跟一个能当我爸的人睡觉,还怀了他的孩子?”
她说得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
我坐在床边,半天没说话。
那天晚上,陈国强来了。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羊绒大衣,手里提着保温桶,进门先看我,再看周宁,脸上没有一点慌张。
“恢复得怎么样?”他问。
周宁闭着眼睛:“你来干什么?”
“给你送点鸡汤。”
“拿走。”
陈国强把保温桶放到桌上,转头对我说:“你是她表姐吧?小宁年纪小,脾气也冲,最近情绪不好,你多劝劝她。”
我看着他:“她的身体是怎么回事?”
陈国强皱了皱眉:“医生都说了,意外。”
“第三次也是意外?”
他的脸沉下来。
周宁撑着床坐起来:“你出去。”
陈国强没动,反而压低声音:“你别闹。我已经给你安排了最好的医生,钱也会继续给。你现在住的房子、开的车,哪样不是我给的?”
周宁抓起床头的水杯,砸在他脚边。
水杯碎了,热水淌了一地。
护士听到声音,推门进来:“怎么回事?病房里不能吵。”
陈国强立刻换了副脸:“没事,小周情绪不太稳定。”
他把保温桶提起来,临走前又看了周宁一眼:“闹够了就回来,公司还等你。”
那一刻我看见周宁的眼神变了。
像是一个人终于意识到,自己不是被关在房子里,而是被关在别人手里。
她出院以后,暂时住到了我家。
我老公在外地跑运输,家里只有我和八岁的儿子。周宁把自己关在客房里,白天不出门,晚上也不关灯。
她的伤口恢复得不算好,走路总要扶着墙。医生说她身体底子差,不能再怀孕,至少两年不能干重活。
陈国强每天给她发消息。
有时是转账截图,有时是语音。
“宁宁,别任性,回来把合同签了。”
“你要是觉得委屈,咱们可以再谈。”
“你把公司的账本拿走了,最好赶紧交回来。”
最后一条,是在凌晨两点发来的。
“你要是敢把那些照片发出去,我让你一家人都没法过。”
我是在厨房倒水时听到的。
周宁坐在阳台边,把手机攥得发白。她没有哭,只是一遍遍点开那条语音,听完又关掉。
我问她:“什么照片?”
她低头说:“他拍的。”
“你们在一起的时候?”
“嗯。”
“为什么不删?”
“他手机里有,我删不了。”
我在她对面坐下:“报警吧。”
周宁抬起头,像听见了一个很可笑的建议:“报什么警?说我和老板谈恋爱,老板不给我名分?”
“他说要伤害你们家。”
“他说这种话的时候,律师会问他为什么。他可以说是我逼他的,是我敲诈他。”
“你敲诈他了吗?”
她沉默了。
过了很久,她说:“我让他给我三十万。”
我盯着她。
“为什么?”
“手术费、房租,还有以后生活的钱。”
“你怎么说的?”
她把手机递给我。
聊天框里,她发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你不给我三十万,我就把你和我在一起的事告诉你老婆。
第二句是:你不怕丢人,我还怕吗?
我看完以后,心里一沉。
她的字写得很重,像每个字都恨不得扎进屏幕里。
我说:“这很容易被认定成敲诈。”
她把手机拿回去:“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发?”
“因为我没有别的办法。”
“总有办法。”
她忽然笑了:“姐,你说这话的时候,像那些站在岸上的人。”
我被她顶得说不出话。
她扭头看着小区楼下的路灯:“我没钱的时候,他们说给钱就行。我要走的时候,他们又说那是我自愿拿的。现在我想要回一点钱,就变成敲诈了。”
我知道她说得有道理,可我也知道,发那些消息会把她推到危险的地方。
她在我家住了二十七天。
这二十七天里,陈国强一次都没有来,却找了三拨人来问她要账本。
第一拨是公司副总,姓马,四十多岁,戴着金边眼镜。
他站在我家门口,客气地说:“小周,把公司财务资料交回来,大家都好说话。”
周宁隔着门问:“哪些资料?”
“你带走的那部分。”
“我带走了什么?”
马副总笑了一声:“小周,你别装傻。公司账户少了八十六万,只有你有权限。”
我猛地看向周宁。
她脸色一下变白。
等马副总走了,我问她:“八十六万是怎么回事?”
她没有回答。
我再问一遍,她才说:“不是我拿的。”
“那为什么说只有你有权限?”
“因为是我的密码。”
“密码别人知道吗?”
她摇头。
我坐到她对面,第一次感觉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表妹。
周宁从包里拿出一只U盘,放在桌上:“这就是他们要的。”
“里面是什么?”
“账。”
“你把公司的钱转走了?”
“没有。”
她咬着嘴唇:“他们让我做假账。把供应商的回扣分成几笔,从不同账户走。我不愿意,他们就说我不听话。后来我发现那八十六万根本没有进供应商账户。”
“进谁的账户了?”
她没说。
我看着那只小小的U盘,忽然觉得它比一块石头还沉。
周宁说:“陈国强让我签字。每个月签一次。最开始我不知道,后来知道了也不敢不签。”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
“我报了谁来查?公司是他家的,财务是他的人,县里做生意的都认识他。”
“你可以把证据留下。”
“我留下了。”
她指了指U盘:“所以现在他们才要我死。”
我没有再逼她。
那天夜里,我把U盘藏进了儿子那盒彩泥里。
第二天,儿子放学回来,发现彩泥被人动过,问我:“妈妈,谁来过我们家?”
我说:“可能是我收拾东西碰到了。”
他说:“可是那盒蓝色的少了一块。”
我看向客房,周宁正站在门边,脸色很难看。
晚上,她给我看了一条陌生短信。
“把东西交出来,别连累你表姐家。”
我问她:“你把我家地址给过谁?”
她说:“我没有。”
我没再问。
那段时间,我开始害怕门铃声。
快递到了,我不敢开门。楼下有人抽烟,我要站在窗帘后面看半天。老公打电话回来,问我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只说表妹身体不好,暂时住几天。
周宁则越来越沉默。
她不再接陈国强的电话,也不再看公司发来的消息。她每天早上七点吃药,八点坐到窗边,盯着对面那栋楼的阳台。
有一天我问她:“你在看什么?”
她说:“陈国强说,他给我买的房子是我的。可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
“你想回去拿东西?”
“我想把东西卖了。”
“什么东西?”
“车,包,首饰,手机。”
“那些都是他送的。”
“送的又怎样?”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这些东西不是我的。我要是留着,它们就会变成他绑我的绳子。”
后来她把车卖了。
买家是个年轻男人,过户时问她:“这车怎么卖得这么便宜?”
周宁说:“急用钱。”
男人笑道:“家里出事了?”
周宁也笑:“嗯。”
她拿到钱以后,先还了我垫的住院费,又把剩下的钱分成三份,一份交房租,一份存起来,一份放进我的抽屉。
我说:“你这是干什么?”
她说:“我不能一直白住。”
“你是我妹,住多久都行。”
“我知道。可我不能让你替我还债。”
这句话让我心里很难受。
她明明已经被人逼到这个地步,还是不肯让别人替她承担一点。
事情真正升级,是在她收到法院传票以后。
那天早上,快递员把文件交到我手里,周宁拆开一看,整个人坐在了地上。
陈国强起诉她敲诈勒索。
起诉书里写得很清楚:周宁以公开隐私、损害名誉相威胁,多次索要三十万元,造成公司和个人重大损失。
那只U盘没有被提到。
她坐在地上,手指发凉:“他们先报案了。”
我蹲下来扶她:“我们找律师。”
“找谁?”
“你之前不是有个同学在市里当律师吗?”
“她接民事,不接刑事。”
“刑事律师也能找。”
周宁看着手里的传票:“姐,我是不是要坐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只能说:“先把事情说清楚。”
她摇头:“他们不想听清楚。他们只想让我闭嘴。”
我们去市里找了律师。
律师姓林,三十五岁,办公室不大,桌上堆着厚厚几摞卷宗。他看完聊天记录后,问周宁:“你承认发过这些话吗?”
周宁点头。
“你有没有真的把照片发给别人?”
“没有。”
“有没有拿到三十万?”
“没有。陈国强只给过我零零碎碎的钱,算下来大概十七万。”
“这十七万是什么性质?”
周宁说:“生活费。”
林律师抬头:“他有没有明确说过,这是包养费?”
“没有。”
“有没有转账备注?”
“有时候写生活费,有时候什么都不写。”
律师揉了揉眉心:“你们之间的关系很麻烦。包养本身不违法,但你用曝光隐私来要钱,确实有风险。”
我忍不住问:“那她被他逼着打胎、被要求做假账,这些不算吗?”
林律师看了我一眼:“算不算,要看证据。她说的话和能证明的话,中间隔着很远。”
周宁低头:“U盘里有账。”
“U盘在哪?”
她看向我。
我说:“在我家。”
林律师没有立刻接:“先不要动。有没有备份?”
“没有。”
“有没有能证明公司让你做假账的聊天、录音、邮件?”
周宁想了很久:“有几段录音。”
她打开手机,播放了一段。
背景很吵,像在公司仓库。
陈国强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这个章你先盖了,后面出了问题我担着。”
周宁说:“可这笔钱没有进供应商账户。”
“你管它进谁账户?你只负责把流程走完。”
“要是查账呢?”
“查账查到我头上,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就是个签字的。”
录音到这里,忽然有一阵杂音,然后是周宁哭着问:“陈总,你到底把我当什么?”
陈国强说:“别把工作和私人感情混在一起。”
我听完以后,胸口像压了块砖。
林律师让她把原始录音保存好,又问:“还有别的吗?”
周宁说:“有他骂我的。”
“内容重要吗?”
“他让我去医院打胎。”
“有没有提到孩子?”
“有。”
她又放了一段录音。
陈国强的声音很清楚:“你要是把孩子生下来,别说房子,连工作都没有。你自己想清楚,孩子跟着谁都不会好过。”
周宁问:“那你呢?”
“我有家庭,有公司,有脸面。你以为我能为了你把这些都扔了?”
录音结束后,律师长时间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才问:“这些录音是怎么录的?”
“手机录的。”
“有没有剪辑?”
“没有。”
“原始文件还在?”
“在。”
林律师点了点头:“这些可以证明他对你有控制和威胁,但不能自动抵消敲诈行为。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别再联系他,别再发任何威胁性信息。”
周宁问:“那他欠我的钱呢?”
律师说:“先别谈钱。”
她沉默了。
离开律师事务所时,外面下着小雨。市里的高架桥上全是车,红色尾灯一串串,像被雨水拉长的血线。
周宁撑着伞,忽然说:“姐,我要是进去,你帮我照顾我妈。”
我停下脚步:“你别说这种话。”
“我不是吓你。”
“律师说了有证据。”
“证据够不够,谁说了算?”
我没法回答。
开庭前一周,陈国强让人送来一张银行卡。
卡里有二十万元。
没有留言,只有一张纸。
“撤回证据,承认账款问题是个人操作,事情到此为止。”
我拿着那张纸去找周宁。
她看完后,把银行卡放在桌上,问我:“你觉得我该拿吗?”
我说:“你自己决定。”
“你会拿吗?”
“我不知道。”
她笑了笑:“你看,你也不知道。”
“这不是小数目。”
“二十万买我十二年,挺便宜。”
我抬头看她。
她的眼睛里没有眼泪,只有一种被磨干以后留下的疲惫。
“他们说我只要承认八十六万是我拿的,就能把事情办成自首。可我明明没拿。”
“你可以先问律师。”
“问了也是一样。他会说看证据,看量刑,看认罪态度。”
她把卡推到我这边:“要是我拿了,至少我妈以后不用借钱看病。”
“你妈知道这件事吗?”
“她以为我在外面工作。”
“你不告诉她?”
“告诉她什么?告诉她女儿给人当情人,怀了三个孩子,最后还要坐牢?”
我说:“她是你妈。”
“所以我才不想让她知道。”
那天晚上,周宁给她母亲打了电话。
她妈在电话里问:“宁宁,你什么时候回来?你舅舅说给你介绍了个对象,在镇上开饭店,人老实。”
周宁坐在阳台上,轻声说:“妈,我最近工作忙。”
“你脸怎么听着没精神?”
“加班。”
“那你别总熬夜,女人身体要紧。”
周宁看着窗外,过了很久才说:“妈,对不起。”
她妈愣了一下:“好好的说啥对不起?”
“没事。”
“你是不是缺钱?妈这里还有两万,是你爸留下的。”
周宁把脸埋进膝盖里,声音终于断了:“妈,你别给我钱。”
她妈还在电话那头问:“咋了?你哭啥?”
周宁没有回答,直接挂了电话。
她把手机放在地上,哭了十几分钟。
我没有劝她,也没有递纸。
有些哭声劝不住,递纸也没用。
过了几天,检察院的人找她谈话。
周宁把录音、U盘和手机聊天记录都交了出去。
她把每一次怀孕、每一次手术、每一笔转账都写成了时间线。为了核对日期,她翻了几晚的旧手机,眼睛熬得通红。
我帮她把医院票据装进文件袋。
她突然问:“姐,你觉得我是不是也有错?”
我说:“你做过不该做的事。”
“哪件?”
“威胁他要钱。”
“还有呢?”
我想了半天:“你明知道他有家庭,还跟他在一起。”
她点头:“还有呢?”
“你把自己交给了他。”
她低头整理票据:“我当时以为这算选择。”
我不知道怎么接。
她说:“刚开始是我主动的。那时候我爸生病,我弟还在读书,我一个月工资四千二。他说我可以不用那么辛苦,只要陪他吃饭、接电话,后来就变成住一起。”
“你喜欢过他吗?”
“喜欢过他对我花钱。”
她说完自己都笑了。
“他给我买衣服的时候,我觉得有人管我。后来他不让我回老家,我也觉得那是因为在乎。现在想想,他只是怕我离开以后说出去。”
我问:“那你为什么一次次回去?”
“因为我离不开。”
她停了一下:“也因为我总觉得,只要再忍一阵,他就会给我一个说法。”
“什么说法?”
“离婚,给我房子,或者把孩子留下来。”
“他答应过?”
“他每次都说,等他女儿结婚,等公司上市,等他老婆身体好一点。”
周宁把票据一张张压平:“后来我才知道,男人说‘等一等’,有时候就是让你继续等到什么都没有。”
案件开庭那天,我坐在旁听席第二排。
陈国强没有出庭,委托了律师。他的律师穿一套黑色西装,说话很慢,一开口就把周宁称为“被告人”。
“被告人以掌握私人隐私为要挟,索要巨额财物,主观恶意明显。”
我看到周宁的手缩了一下。
公诉人宣读证据时,提到了三十万元,也提到了十七万元转账。
那些钱被解释为“基于胁迫支付的财产”。
没有人提到她住院时的止痛泵,也没有人提到她在厕所里吐血。那些不在案卷里的事,就像根本没有发生过。
轮到周宁陈述,她站起来,手扶着桌边。
法官问:“你是否承认曾向陈国强发送威胁信息?”
她说:“承认。”
“是否承认以公开陈国强与您的关系作为要挟?”
“承认。”
“是否承认索要三十万元?”
“承认。”
“你有什么要补充?”
周宁看着前面的法官,声音不大:“我没有拿到那三十万。我收到过他给我的钱,但那些钱不是因为那几条信息才给的。”
法官问:“你能证明吗?”
她沉默了一会儿:“我没有合同。”
法官又问:“你是否承认自己在公司财务凭证上签字?”
“承认。”
“八十六万元是否由你经手?”
“我经手了流程,但钱不是我拿的。”
对方律师站起来:“被告人此前长期担任财务人员,具备完整的操作权限。她在案发后带走账本、删除部分聊天记录,并向被害人索要三十万元,足以证明其具有转移、掩盖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
我差点站起来骂人。
林律师按住我的手。
庭审结束后,周宁被带回看守所。
我在门口等了很久,只看见几辆警车进进出出。
那天晚上,林律师告诉我,U盘里的账目虽然能证明公司存在违规操作,但不能直接证明八十六万元去了陈国强那里。
“对方会说是她为了报复伪造的。”
我问:“那录音呢?”
“能证明陈国强让她盖章,但没录到具体那笔八十六万。”
“医院记录呢?”
“只能证明她做过手术,不能证明是陈国强逼的。”
“那她是不是只有坐牢这条路?”
林律师没有回答。
一审判决下来时,是第二年夏天。
周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公司那八十六万元,因为证据不足,没有认定为她个人所得,但检方仍把她在财务环节的行为列入量刑情节。
判决书送到我手里那天,我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只记得最后那一行,十二年三个字特别黑。
我去看她。
隔着玻璃,她穿着看守所的衣服,头发剪短了,脸比之前更瘦。
我把判决结果告诉她。
她问:“十二年?”
“嗯。”
“陈国强呢?”
“他的律师说会追究公司损失,具体我还不知道。”
她笑了:“他还在追究。”
“我们会上诉。”
“你说我们?”
“对。”
她低下头,手指在桌面上慢慢画着圈:“姐,你还愿意管我啊?”
“你是我妹。”
“我以前最烦你管我。”
“我现在管得也不算好。”
她抬头看着我:“你还记得医院那天吗?”
“记得。”
“你问我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家里。”
“嗯。”
“我那时候特别恨你。因为你问得像我只要早点说,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我心里一紧:“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她说,“后来我才明白,自己不说,别人就只能看见结果。”
她把额头贴在玻璃上,呼出的气在玻璃上结成一小片白雾。
“姐,如果我出不来,你别让妈来见我。”
“她已经知道了。”
周宁猛地抬头:“你告诉她了?”
“没有,是她自己听见你舅舅说起你的案子。”
她脸色发白:“她来过吗?”
“来过一次,没见到你。她说她不怪你。”
周宁的嘴唇抖了起来:“她怎么可能不怪我?”
“她说,她只怪自己没早点发现你不对劲。”
周宁把脸转到一边,用袖子擦眼睛。
我问她:“你要不要见她?”
她摇头:“不了。”
“为什么?”
“我不想让她记住我现在的样子。”
我以为她是怕母亲伤心。
后来才知道,她是不想让母亲看到她低头认罪的样子。
上诉材料准备了两个月。
林律师把重点放在敲诈金额、既遂未遂和证据链上。他说,三十万元没有实际支付,量刑不应该按巨大数额既遂处理。
但陈国强那边又提交了新证据。
是一段周宁在医院外和他的争吵录音。
录音里,她哭着说:“你不给我钱,我就把你全家都拖下水。”
陈国强说:“你这是在威胁我。”
她回答:“对,我就是威胁你。”
这段话让上诉变得很难。
我问林律师:“她当时刚做完手术,情绪很崩溃,这也算证据吗?”
他说:“法庭会看形成过程和内容,不会因为她身体不好就自动排除。”
周宁听到后,只说:“是我说的,没什么好解释的。”
“你别认命。”
“我不是认命。”
她隔着电话沉默了片刻:“姐,我只是终于承认,我当时真的想拿钱。”
“你想拿钱和你该坐十二年不是一回事。”
“那我该坐几年?”
我没有说话。
她也没有逼我回答。
上诉开庭前,陈国强的妻子找到我。
她五十七岁,头发染成栗色,穿一件米白色风衣。她没有骂我,也没有问周宁在哪里,只在咖啡店里坐了很久。
她说:“我知道你表妹怀过孩子。”
我端着杯子的手停住了。
“陈国强告诉你的?”
“不是,他手机忘在家里,我看到了医院缴费记录。”
她低头搅拌咖啡:“我还知道他给她买过房子和车。”
我问:“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想问你,她手里是不是有公司的账。”
我没有回答。
她看着我:“我不想让他坐牢。他要是坐牢,家里三个孩子怎么办?公司怎么办?”
我第一次发现,陈国强的妻子说话时,表情和周宁很像。
那种被事情逼到墙角后,还在替别人算后果的样子。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几个账户号码。
“这些账户,都是他让财务用过的。我不懂公司的事,但我知道他有几个小金库。”
我没接。
她说:“我可以作证。”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他再害别人。”
说完她又补了一句:“也因为我想离婚。”
那张纸最后交给了林律师。
他核查了几个账户,发现其中两个确实和公司供应商有关,另一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是陈国强的弟弟。
这不是决定性证据,却让案件出现了裂口。
周宁的录音、U盘里的账、陈国强妻子提供的账户信息,被重新整理成一条线。
它证明不了所有钱都去了陈国强那里,却能证明周宁不是凭空捏造公司账目,也证明她长期被安排参与不透明的财务操作。
上诉庭上,林律师提出,周宁索要三十万元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应当结合其未实际取得三十万元、长期受陈国强控制、遭受身体和经济伤害等因素从轻处罚。
对方律师反驳:“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被告人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所谓情感关系逃避法律制裁。”
这句话周宁听见了。
她没有辩解。
她只是抬起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陈国强妻子。
那女人也在看她。
两个被同一个男人拖进泥里的人,隔着几排座位对视了几秒,又各自移开目光。
二审没有改判无罪。
但法院认定三十万元未实际取得,犯罪未遂,且部分事实存在证据不足,改判有期徒刑七年。
罚金也从原来的数额减了下来。
七年依然很长。
周宁听到判决后,只问林律师:“七年以后,我几岁?”
“三十一。”
“那还来得及重新开始吗?”
林律师说:“来得及。”
她又问:“我的身体呢?”
没人接话。
从法院出来后,我在台阶下面等她被押回去。
她走到车门前,忽然转过身,隔着警戒线叫我:“姐。”
我说:“我在。”
“把我那只黑色皮包带回去。”
“包里有什么?”
“医院单据,还有一条红围巾。”
“那条围巾不是陈国强送的吗?”
“是。”
她顿了一下:“但现在是我的了。”
我回家后打开皮包。
医院单据已经被她按日期整理好,最上面是一张三年前的B超单。单子边角卷了起来,照片里那个小小的黑点几乎看不清。
红围巾压在最下面,洗得发白。
我把它拿出来,发现围巾里缝着一个小布袋,里面是一张存折。
存折上没有多少钱,只有三千八百七十二元。
是周宁一点点攒下来的。
我去看她母亲时,把存折交给老人。
她没有问这钱从哪来的,只用手摸了摸存折封皮:“这是宁宁给我的?”
“她让我交给你。”
老人点点头,把存折贴在胸口。
过了很久,她问:“她在里面吃得饱不?”
“能吃饱。”
“睡得好吗?”
“我不知道。”
她又问:“她还疼不疼?”
我没说话。
老人明白了,低下头,把那张存折塞进衣服里面。
周宁服刑后,我每个月去看她一次。
她最开始不愿意提案子,只问我家孩子长高没有,问我老公还跑不跑长途,问她妈有没有按时吃药。
后来她开始在里面学缝纫。
第一次寄给我的是一个针线包,歪歪扭扭的,边角还扎漏了线。
她在信里写:“姐,里面的人都说我手笨,我偏要学会。”
第二次寄来一只布鞋。
鞋底很软,针脚密密麻麻。
她在信里说:“等我出来,给你儿子做一双。”
她很少写陈国强。
偶尔提到,也只写一句:“他没有来看过我。”
七年里,陈国强的公司垮了。
不是因为周宁的案子,而是税务和经济问题一起查了出来。陈国强妻子提供的账户成了其中一条线索,他后来被判了几年。
那条新闻我没有告诉周宁。
她出狱前三个月,我还是把报纸剪下来带给她。
她看了很久,问我:“他老了吗?”
“应该老了。”
“他老婆呢?”
“离婚了,搬去外地了。”
她点点头,把报纸折起来,放回桌上。
我问:“你恨他吗?”
她说:“以前恨。后来不想了。”
“为什么?”
“我在里面每天都要吃饭、睡觉、干活,没空天天替他活。”
她说得很平淡。
出狱那天是春天。
我提前两个小时到门口,怕错过她。看守所外面有一排白杨树,树叶刚冒出来,风一吹,叶子沙沙响。
周宁出来时,背着一个旧帆布包,手里提着一个纸箱。
她剪着短发,穿一件浅蓝色外套,脚上是自己缝的布鞋。
我差点没认出来。
她站在门口看了我几秒,才叫了一声:“姐。”
以前她总叫我“大表姐”,带着点撒娇,也带着点敷衍。
这次她只叫我姐。
我走过去抱她。
她的身体很硬,像还没有习惯别人靠近。过了几秒,她才抬手,在我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我问:“饿不饿?”
“饿。”
“想吃什么?”
“牛肉面。”
“那咱们去吃。”
她提了提手里的纸箱:“这个先放车上。”
我打开一看,里面全是她在里面做的东西:针线包、布鞋、围裙,还有一条红围巾。
那条围巾已经被重新缝过,边缘整整齐齐。
我问:“你怎么还留着?”
她说:“那时候觉得它是他的东西。后来我想明白了,谁花钱买的不重要,戴在谁脖子上才重要。”
到了面馆,她要了大碗牛肉面,加两个卤蛋。
面端上来,她先喝了一口汤,烫得直吸气,却没有放下筷子。
我说:“慢点,没人跟你抢。”
她抬头看我:“姐,你还记得我在庭上问你的那句话吗?”
“记得。”
“我当时问你,该不该替我作证。”
“嗯。”
“你那时候没回答。”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现在我知道了。”
我看着她。
她说:“该说的就说。错了就是错了,别人逼你的部分也要说。不能为了证明自己可怜,就把做过的事全抹掉。”
她把面咽下去,又补了一句:“也不能因为自己做错过一次,就把后半辈子都交给别人判。”
我没有接这句话。
她吃完最后一口面,把碗推开,拿起那条红围巾围在脖子上。
春风从面馆门口吹进来,围巾的一角轻轻晃着。
她站起身,朝我说:“走吧,姐,我想回家看看。”
这一次,她没有说回陈国强给她买的房子。
她说的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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