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探寻“中国法上一物一权和信托法双重所有权相冲突”表述的来源,找出我早年收藏的两本骨灰级中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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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孔涤庵先生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出版的《信托业》,一本是史尚宽先生在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出版的《信托法论》(我手中的是1972年重印版)。
孔先生的著作基本上属于对信托制度和信托业务的浅显介绍,对“ 一物一权”和“双重所有权”未著一字。
史先生的著作或许是中文文献中最早的关于信托法的理论性著作。不过,也没有提及“大陆法系 一物一权和英美信托法双重所有权相冲突”的担忧。
有趣的是,在此书中,没有出现后来流行的“信托财产独立性”这一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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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史尚宽先生《信托法论》序
余素攻法律,对于信托制度向未深究,惟就民法上之信托行为,薄具观念而已。近以财政部有制定信托法之拟议,遂引起研究之兴趣。查我国关于信托著书尚属寥寥,其就信托业为说明者,虽不无一二,而纯自法律立场以论信托者,则未之见,盖信托为一极其复杂之法律关系,所牵涉范围至为广泛,若非对于民法、民事特别法及其他有关实体或程序法规,具有深切领会,实难以窥其全貌。本书轮廓之构成,虽多本于日本信托法,然就其阐明。则概以我国之现行各法。同者不妨从同,异者则易以其异,并述其原委,故书中所引条文,如未冠以他国名者,皆指中国之法,庶免混淆而便了解。倘是书问世,可作他山之石,以供将来立法参考,而于斯业之发展有所裨益,则幸甚矣。又斯稿之草拟,得杨祖诒先生之助者至多,特志以为谢。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元月四日桐城史尚宽序于重庆陶园
(若字有“及”与“或”之意,正如英文and or。本书所用若字,有时应作此解,祈注意,附识。)
附2: 史尚宽先生作品目录:
史尚宽,劳动法原论,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
史尚宽,民法总则释义,汇文堂新记书局,1936年9月
史尚宽,民法原论总则,大东书局,1947年
史尚宽,法学概论
史尚宽,法制
史尚宽,立法程序及立法技术
史尚宽,行政法要旨
史尚宽,行政法论,1956年,自行出版
史尚宽,信托法论,商务印书馆,1946年
史尚宽,土地法原论,中正书局,1951年
史尚宽,债法总论,1954年,自行出版
史尚宽,物权法论,1957年,自行出版
史尚宽,债法各论,1960年,自行出版
史尚宽,亲属法论,1964年,自行出版
史尚宽,继承法论,1966年,自行出版
史尚宽,民法总论,1970年,自行出版 [2]
史尚宽,民刑法论丛,1973年,自行出版(后人整理)
史尚宽,宪法论丛,1973年,自行出版(后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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