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15:00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对应时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雪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736739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25842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0896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人,代表股份10896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0896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的相关表决情况如下:
第一项为《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股东类别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99.9350%0.0641%64000.0009%其中:中小股东95.6079%4.3334%64000.0587%
第二项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股东类别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99.5991%0.3999%73000.0010%其中:中小股东72.8975%27.0355%73000.0670%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国良、胡湘龙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性意见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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