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放学,女同学把我拽进高粱地,红着脸说:给你看个好东西
一九八五年秋天,我十三岁,刚上初一。
放学铃一响,教室里立刻乱成一团。我把课本塞进旧书包,刚走到门口,林小梅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攥住我的袖子。
“赵文生,你等一下。”
她的手攥得很紧,脸红得不自然。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已经拉着我往校门外走。
“你干啥?”我被她拽得踉跄了一步。
她回头看我,压低声音:“跟我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旁边几个男生听见了,立刻笑起来。有人吹了声口哨:“哟,林小梅有好东西给文生看!”
她脸更红,手却没松开,拉着我一路走过土路,拐进东边的高粱地。
高粱长得比人高,穗子在风里轻轻晃。她直到看不见校门,才停下脚步,松开我的袖子,又赶紧把手藏到身后。
“你到底要给我看啥?”我问。
“你先答应,不笑我。”
“我还没看呢,咋答应?”
她瞪了我一眼,随即低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东西。我原以为会是什么新奇玩意儿,没想到她手里是一只小木盒,盒盖上还贴着半张红纸。
她捧着盒子,脸红得像是一路被太阳晒过。
“这是我爸做的。”她说,“本来是给我妈装针线的。我偷偷拿来了。”
她把盒盖掀开。
里面躺着一只用碎布缝的小布兔。灰白色的旧布做身子,耳朵却一只长、一只短,眼睛是两颗黑纽扣,针脚歪歪扭扭,肚子上还鼓着个不太对称的结。
“这是你缝的?”我问。
她点点头,嘴角抿着,像在等我笑。
我盯着那只兔子看了半天。它丑得很认真,左边那只耳朵像是随时要倒下来。我本来想笑,可看见她攥紧盒子的手,忽然觉得笑不出来。
“你做这个干啥?”
“给你的。”她说,“你上回说,晚上一个人睡,听见风吹窗纸就害怕。我想……给你个东西放枕头边。”
我一下愣住了。
那话是我前阵子随口说的。那晚我妈去镇上卖菜,回得很晚,我一个人在屋里写作业,风刮得窗纸响,我第二天被同桌追问,才红着脸承认了。
“我没说我要这个。”我低声说。
“我知道。”她垂下眼睛,“所以我没打算拿到学校给你。今天我看你先走了,才追出来。”
“那你干嘛非把我拽进来?”
她没回答,手指在盒沿上划了一下。高粱叶擦过她的肩膀,她微微缩了缩,还是把盒子往我这边递。
“因为我想亲手给你。”
我看着那只布兔,心里又热又慌。十三岁的我,连跟女同学并排走路都怕被人起哄,更不知道该怎么接一个女孩亲手做的东西。
“我拿回去,我妈会问。”
“你就说捡的。”
“哪有人捡到一只兔子?”
她终于笑了一下,笑得很短:“那你就说,是你自己想要的。”
我还是没伸手。
她脸上的笑慢慢消失了。她把盒子收回去,抱在怀里,声音有些发紧:“你不喜欢?”
我想说不是,可那两个字堵在喉咙里。我怕她误会,又怕自己说得太明白,往后在班里连看她一眼都要被人笑。
“不是。”我挠了挠头,“我就是不知道咋办。”
“那你先拿着。”她说,“回去再想。”
她把布兔从盒子里拿出来,塞进我的书包侧袋。我下意识要推回去,她却按住书包口。
“你要是不要,可以明天还给我。”
她说完转身往外走。我站在高粱叶间,听见她脚步声渐渐远了,才摸到书包侧袋里那只软软的布兔。
回家后,我把它藏在床底下,没敢拿出来。
第二天上学,我带着它去找林小梅。她正低头抄黑板上的题,我站到她桌边,半天才把布兔放在她的作业本旁边。
“你拿回去吧。”我说,“我怕我弄丢。”
她抬头看我,眼神一下暗了下去。
“你是怕弄丢,还是不想要?”
我答不上来。
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把布兔推回我手边:“拿回去。你别因为怕别人说就把它还我。”
我脸一热,赶紧把手收了回来。上课铃响了,我们谁也没再说话。
那天之后,布兔一直在我书包里。我不敢放到桌上,也没舍得扔。晚上回家,我把它放在枕头旁。窗纸又响起来时,我伸手摸到那只歪耳朵,心里竟安稳了些。
我渐渐习惯了放学时等林小梅一起走。我们仍旧不怎么说话,有时她问我作业,有时我把自己带的炒豆分她一把。谁也没提那只布兔,可它每天都跟着我。
有一回,王强看见它从书包侧袋露出一只耳朵,伸手就要扯。我一把按住书包,第一次当着同学的面说:“别动。”
他笑我:“这破玩意儿有什么稀罕?”
“是我的。”我说。
林小梅站在几步外,听见了,没笑,只低头把书本抱紧了些。
我那时以为,事情就会这么慢慢过去。直到一个月后,林小梅放学时没有等我。
我追到校门口,看见她站在路边,眼睛红红的。她怀里没有书包,手里捏着一张被揉皱的纸。
“我妈收拾我书桌,发现我少了块布。”她说,“我说给你做了兔子,她问我是不是喜欢你。”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妈没骂我。”她又说,“她只说我们年纪小,别让人传闲话。以后放学别单独走,也别往高粱地里跑。”
我低头看着脚下的土路。校门外有几个同学正往这边看,王强也在其中。
“那以后咱们还一起走吗?”我问。
她没马上答,手指把那张纸攥得更皱了。
“可以一起走到岔路口。”她说,“但你别为了我跟别人打架,也别因为我不敢说话。”
我抬起头:“我不是不敢跟你说话。”
“那你昨天为什么看见我就绕路?”
我被问住了。昨天她在走廊叫我,我听见了,却怕同学起哄,假装没听见,拐进了另一间教室。
“我怕他们笑。”我终于说。
“那我呢?”她眼圈又红了,“你绕开的那一下,我也看见了。”
我胸口发紧。想解释自己没恶意,却觉得说什么都轻。
“对不起。”我说,“我不是嫌弃你做的兔子。”
她看着我,没点头,也没摇头。
“那你带着它,是因为不想让我难受,还是因为你真的喜欢?”
我想起夜里响动的窗纸,想起摸到那只歪耳朵时心里安定下来的感觉,也想起自己在同学面前挡住王强的手。
“我喜欢。”我说,“兔子也喜欢。”
她怔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像没想到我会当着校门口的人说出来。她低头看向我的书包,肩膀慢慢松下来。
“你别为了哄我才说。”
“不是哄你。”
我们并肩往前走。几个同学还在后面看,我听见有人笑,却没再躲开。走到岔路口,林小梅停下来,伸手把我书包侧袋里露出的兔耳朵往里塞了塞。
“别弄丢了。”她说。
“不会。”
她转身往另一条路走。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沿着自己的方向回家。
第二天放学,我照旧在教室门口等她。她出来时看见我,先是愣了愣,随后把书包带往肩上提了一下。
“今天还走到岔路口?”
“嗯。”
她没有拒绝。
后来我们长大了,各自去了不同的地方。那只布兔的一只耳朵在搬家时掉了,我用针线笨手笨脚地缝回去,针脚比她当年还难看。许多年后我再想起一九八五年的秋天,最清楚的不是高粱有多高,而是她把我拽进去时那副又紧张又倔强的样子。
她红着脸说“给你看个好东西”,给我的其实不是一只漂亮的兔子。
是有人记得我怕黑,也愿意把一点喜欢亲手递到我面前。
而我终于没再把它推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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