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21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多项合规问题,分公司负责人乔光豪因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被要求前往指定地点接受监管谈话。
监管部门经查明确认,港澳资讯济南分公司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存在明显的内控与合规管理机制缺失问题,具体表现为两大管控漏洞:一方面是对利益冲突事项的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未能有效约束员工通过互联网直播形式开展展业活动。除此之外,部分一线从业人员在业务营销环节还出现了虚假宣传、向客户承诺收益等违规行为。
上述违规情形分别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以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要求。山东证监局认定,乔光豪作为该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上述全部违规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最终作出对乔光豪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要求其在监管部门指定的时段内,前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的山东证监局办公场所接受谈话问询。
决定书同时明确了相关权利救济路径:若相关当事人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当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监管措施所涉违规事项及对应法规依据如下:
违规主体 违规事项核心内容 违反法规条款 监管措施 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投顾业务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利益冲突、员工直播展业管控缺位,部分员工营销存在虚假宣传、承诺收益行为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四条 对分公司负责人乔光豪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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