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湖南永州商务局这名女局长被举报的消息,最近引发巨大热议。网传她被举报婚内与多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离婚时双方协商,女方给前夫330万补偿,前夫拿到一部分之后,继续追讨剩下170万余款,结果反倒被刑事立案,已经羁押5个月,当地纪委监委也已经收到相关反映材料。很多网友看完一头雾水,明明是约定好的补偿款,怎么要钱的人反而身陷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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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先把民事和刑事两件事分开看。很多人以为,只要双方口头说好补偿,这笔钱就一定受法律保护,这个认知其实有很大误区。夫妻离婚时的损害赔偿,一定要落实到书面的离婚协议当中。仅仅是口头承诺,在法庭上很难举证。而且这笔补偿的基础,如果是基于婚外关系达成的私下约定,这种协议本身就有可能因为违背公序良俗,得不到法律支持。
更关键的是,索要欠款和敲诈勒索,中间有一条很清晰的红线。如果前夫是依据双方真实、合法有效的协议,正常协商、起诉要钱,属于民事维权,哪怕手段激烈一点,一般不会触碰刑法。但如果是以曝光隐私、举报违纪等内容作为要挟,逼迫对方拿出钱财,即便双方之前有口头补偿说法,也有可能被认定敲诈勒索。这就是本案最核心的争议点:索要尾款的行为,到底是正常讨要债务,还是以爆料为胁迫索取财物。
这里要说明,公职人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归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置。一旦查实存在违纪行为,会依规依纪处理。但纪检调查、作风举报,不能被普通人当成勒索钱财的工具,不能拿着别人的隐私和违纪线索做筹码换钱,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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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给大家几条实操提醒。
第一,离婚相关补偿、财产分割,一定要白纸黑字写进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口头承诺风险极高,事后一方反悔,很难举证维权。
第二,维权不能挟私要挟。就算对方确实有过错,也不能拿着隐私、丑闻威胁对方给钱。维权要走协商、诉讼的正规渠道,以曝光私事为筹码索要钱财,极易踩上敲诈勒索的刑事红线。
第三,区分举报和勒索。公民有权向纪检部门如实举报公职人员违纪问题,举报本身合法;但如果把举报当成交易,要求对方拿钱换“息事宁人”,性质就直接变了。
第四,网络吃瓜保持理性。目前只是网传举报内容,案件还在办理,纪委也在核查,在官方完整调查结论出来前,不要随意扩散未经证实的隐私材料,避免侵犯他人人格权。
兆成认为,婚姻里的是非对错,道德评判和法律追责,要分开看待。婚姻过错可以在离婚程序中主张赔偿,但任何一方都不能把对方的私事当成索取钱财的筹码。维权有合法渠道,一旦越过底线,原本的受害者,也有可能变成刑事案件里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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