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国央企裁员的新闻层出不穷,其实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
裁员基本集中在房地产、建筑、文旅、汽车等竞争性行业,一些效益滑坡的企业。
也就是说,国央企裁员,基本都是经济性裁员,很少像民企、大厂那些仅仅因为人效、个人绩效、组织优化乃至“35岁红线”等原因而裁员。
什么是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客观原因,批量解除多名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也就是说,经济性裁员不是企业单方面说了算,而是有一系列条件:
1、企业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由法院裁定确认重整方案。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必须提供连续亏损、营收大幅下滑、产能闲置、经营停滞等实质性证据,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部分地区还需要符合当地人社部门划定的“严重困难企业”认定标准。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譬如产业升级、业务剥离、数字化转型、传统产能退出、子公司业务关停等,
且必须先通过调岗、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优化人员,完成劳动合同变更后仍无法安置的人员,才可以启动裁员。
4、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譬如因政策、市场、行业等原因而导致岗位彻底消失。
以上条件,至少要满足一个,并且必须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员人数不满20人、但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才能启动经济性裁员。
国央企启动经济性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理论上,启动经济性裁员,要经过四步:
第一步,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有关情况,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已采取的尽量减少裁员的措施,等等, 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步,拟定人员裁减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经济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
第三步,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步,向劳动行政部门正式报备方案;
第五步,正式公示最终裁员方案,并实施。
综上,看到没有?
经济性裁员,不是老板卖个惨,说 公司经营困难,不得不裁员保生存就可以,而是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法定程序。
当下经济转型阵痛期,不少国央企也陷入了经营困境,出现“裁员潮”。这不是随意的人员精简,而是行业和市场调整之下的结构性优化。
但无论如何,合法合规的程序、按法定标准给足补偿,都是一家正规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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