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送到了高俊芳手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2岁的高俊芳四罪并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2018年7月飞行检查揭开盖子,到终审裁定生效,整整八年。从近300亿市值到退市时不足8亿,从胡润百富榜上的51亿身家到没收全部财产,一个疫苗帝国连骨灰都没剩下。
先说钱。2018年10月,吉林省食药监局对长春长生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18.9亿元,按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的三倍罚款72.1亿元,合计91亿元。
这是当时中国药品领域开出的最大罚单。
但长生生物2017年全年营收才15.53亿元,净利润5.66亿元。91亿罚单砸下来,等于六年营收白干,十六年利润打水漂。
2019年6月,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这91亿元罚没款。但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账上有钱。长春长生2019年11月被法院裁定破产,2024年6月完成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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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早就没了,91亿罚单挂在账上,成了一笔无法执行的死账。
钱的账算完了,投资者的账更惨。2018年5月,长生生物股价盘中一度高达每股29.99元,市值逼近300亿元。疫苗事件爆发后,连续32个跌停,创下A股个股连续跌停最长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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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退市当日,股价定格在0.77元,总市值缩水到7.5亿元,蒸发了约97%。2.48万户中小投资者提起索赔,但公司主体已注销,实际可执行金额极为有限。
2018年夏天的飞行检查,撕开的是一条运行了至少四年的造假流水线。从2014年1月到2018年7月,长春长生违法生产狂犬疫苗74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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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的发现触目惊心:不同批次的疫苗原液随意勾兑,勾兑完重新编造生产批号;过期原液直接泵进新批次;生产日期和实际批号想改就改;效价测定根本不用国标方法;原始生产记录整批销毁,再编一套假记录补上去。为了掩盖痕迹,硬盘直接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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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的一处细节值得注意:狂犬病疫苗“经抽样检验,抗原含量和效价均符合要求”,没有证据证明疫苗质量存在实质性问题。
但这恰恰是更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生产过程是假的,记录是编的,工艺参数是随意改的,设备是乱用的,却还能让成品在抽检中过关。
这说明造假已经成了一套成熟的“应对体系”,从车间到质控到留样,每个环节都有人配合。
更早的账也被翻了出来。2017年11月,中检院已检出批号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25.26万支全部销往山东,打进约21.5万名儿童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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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家长半夜里翻出孩子的接种本,一个批号一个批号地对。
748批疫苗能一路过关流向市场,靠的是外部监管被彻底买通。
法院查明,2006年到2014年,长春长生向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司司长王立丰累计行贿2090万元,以取得其在加快药品注册、免于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的帮助。王立丰最终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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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线拉在一起看:2006年开始行贿,2014年造假达到高峰,2018年飞行检查才捅破。中间整整十二年,造假和行贿是两条并行的轨道,互相加固。
行贿保住了监管的沉默,沉默给了造假扩张的空间,造假赚来的利润又反哺行贿。这个闭环运转了十几年,直到飞行检查从外部强行切入才被打破。
748批疫苗和2090万行贿之间,不是两个独立的罪行,是同一套商业逻辑的AB面。
高俊芳的判决书里列了四条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四罪并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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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受审的还有她的丈夫、长生生物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友奎,被判犯挪用资金罪,处有期徒刑6年。
长生生物原董事、副总经理张晶,长春长生副总经理刘景晔等12人,被判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处以1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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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4名员工被判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处以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至2年9个月不等的刑期。
18人获刑。高俊芳一个人扛下了最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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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暴露的问题不只是高俊芳一个人的问题。
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黄海机械上市后,高俊芳、丈夫张友奎、儿子张洺豪合计持股约33.70%。到2010年8月,高俊芳持股30%,其子张洺豪持股25%,分列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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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全部由家族成员把持。权力没有制衡,造假不需要绕过任何人,只需要她点头。
高俊芳1954年出生,早年是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的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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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管账的人最懂数字的魔力,也最清楚数字可以怎么被打扮。这种路径依赖,后来原封不动地搬进了疫苗生产车间:账面可以美化,生产记录同样可以编造。
这起案件直接催生了中国首部《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同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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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首次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明确提出对疫苗实行全生命周期“最严格”管理。
生产、销售假药类疫苗,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罚款;编造生产、检验记录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直接适用同样标准;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责任人十年内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还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生产、检验全过程数据,确保全程可追溯。
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说清楚:高俊芳案的违法事实全部发生在《疫苗管理法》生效之前,因此一、二审判决均适用旧法,未援引任何新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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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恰恰说明了这部法律的意义,它是用长生生物的教训换来的。下一家想造假的企业,要面对的不再是旧法的“罚酒三杯”,而是新法的“倾家荡产加终身禁业”。
高俊芳今年72岁,从研究所小财务到百亿身家的“疫苗女王”,她走了三十多年。从“疫苗女王”到无期徒刑的囚犯,只用了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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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亿罚单的执行,随着长春长生的破产注销,基本成了一笔死账,投资者的索赔至今没有着落。
但有一件事不会消失。那些被问题百白破疫苗打过的孩子,那些半夜翻接种本的家长,那些买过长生生物股票的散户,他们的账,还没有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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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俊芳二审维持无期徒刑,四罪并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2018年7月案发到2026年9月终审,历时八年,18人获刑。长生生物从市值近300亿到退市时仅剩7.5亿,91亿罚单因公司破产注销成为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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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事实包括:748批违法狂犬疫苗流向全国,25.26万支问题百白破疫苗打入约21.5万名儿童;向药监司长王立丰行贿2090万换取监管沉默,行贿与造假并行十二年。
案件直接催生了中国首部《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通过,同年12月生效。高俊芳案的违法事实发生在旧法时期,但新法的诞生本身就是长生生物留下的最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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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不是“造假者必被惩处”,而是当家族企业权力没有制衡、监管可以被买通的时候,代价最终由普通家庭和孩子来承担。
高俊芳的余生将在监狱里度过,但那些问题疫苗留下的账,不是一份判决书能结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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