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做生意的关某和妻子携手走过40年,一起打拼把日子过得富裕起来。可生活变好之后,两人感情却慢慢变淡。
爱好冬泳的关某,在一次游泳活动中结识了年轻的周某,一来二去两人发展出不正当关系。出手大方的关某,四年多时间里,先后330多笔给周某转账,总金额高达135万多元。转账里面不乏520、1314这类带有特殊爱意含义的数字。
纸终究包不住火,妻子偶然发现丈夫的异常,翻看银行流水,看到这一笔笔巨额转账,瞬间气坏了。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瞒着自己大把送给外人,妻子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把关某和周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追回钱款。
没想到开庭之后,周某甩出一份《急救陪护服务协议》,声称关某之前做过心脏支架,自己是急救讲师,这些钱都是陪护、代购代付的劳动工资,并不是赠与,一分钱都不该退。
可妻子当庭指出,这份协议根本就是东窗事发之后,两人串通补签出来的,就是为了躲避还钱。
法院经过核查发现,这份协议签订时间远远晚于大部分转账记录,所谓的急救陪护说法,和实际情况根本对不上,不能当做收款合法的依据。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私自把大额钱财赠与第三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当然,案件中确实存在少量真实代付和陪护开销,法院做了相应扣除。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需要返还109万余元给关某的妻子。
说实话看完这个案子,真的让人感慨。辛辛苦苦几十年打拼下来的家产,就因为一时糊涂往外大把撒钱。出事之后不想着悔过,反倒想方设法伪造协议试图蒙混过关。
不少人觉得,是不是签个协议就能把婚外转账洗白?这个案例就给所有人敲了警钟。事后编造出来的合同,和实际行为对不上,法院根本不会认可。
婚姻里面的财产不是某一个人的,不管男女,都没有权利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外人。大家觉得,如果丈夫一心护着第三者,婚姻还要继续维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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