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10月6日,一名美国男子因用AI生成歌曲、操纵机器人账号刷量骗取版税被判刑;次日,美国版权局就音乐流媒体欺诈公开征询意见。当歌曲可以批量生成、听众可以由机器冒充,版权收入还怎样准确地分配给真正应当获得报酬的人?
一首歌可以没有真正的听众,却照样分走真金白银。
2026年10月6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男子Michael Smith因利用AI生成歌曲、操纵机器人账号刷播放量,被判处18个月监禁,并被责令缴纳约809万美元的犯罪所得没收款。美国司法部披露,他把自动播放分散到大量歌曲中,以降低单首歌曲播放异常被平台发现的概率。[1]
2026年10月7日,美国版权局发布《音乐流媒体欺诈》意见征询文件,向行业追问:虚假播放究竟有多普遍,哪些商业机制助长了欺诈,平台和发行商的措施是否有效,法律又应当补上什么。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提出了一个比“AI能不能写歌”更现实的问题:当歌曲可以批量生成、听众可以由机器冒充,版权收入还怎样准确地分配给真正应当获得报酬的人?
版权保护的难题,已经开始进入结算系统。
01
批量写歌,批量“收听”
Smith的做法并不复杂:准备大量歌曲,建立大量账号,让账号不断播放这些歌曲,再按播放记录领取收入。
AI在其中的作用,是迅速提供足够多的歌曲。机器人账号的作用,是把这些歌曲包装成有人持续收听的内容。两者结合,让一套原本需要大量内容和人工操作才能维持的欺诈活动,能够持续扩大。
美国司法部披露,Smith最多同时使用约一万个机器人账号,其AI生成歌曲被这些账号播放数十亿次,骗取超过800万美元版税。他需要大量歌曲,正是为了把异常流量分散开来。[1]
这里最值得警惕的地方,是欺诈者不必先制造一首真正的热门歌曲,他只需要让结算系统相信,这些歌拥有足够多的听众。
02
播放量为什么能变成钱
理解这件事,需要先弄清楚:播放量为什么能变成钱。
以Spotify公开说明的机制为例,平台把音乐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录音和词曲相关权利的报酬,再根据符合条件的播放份额向权利人分配。平台支付的通常是唱片公司、发行商、出版商及有关权利管理机构,创作者再按照各自合同取得收入,并非每播放一次就由平台直接向音乐人支付一笔固定金额。[2]
因此,虚假播放会改变分配比例。
举一个简化例子:假设某个结算池有100万元,原本全部对应真实播放。如果未被剔除的虚假播放占最终计费份额的10%,就可能从中分走10万元。这个例子不代表任何平台的具体结算公式,却说明了共同资金池面对刷量时的风险。
真实创作者的歌曲没有被删除,收听次数也未必减少,但他们应得的份额可能被稀释。
损失还会继续传导。如果虚假播放进入榜单、推荐或商业分析,歌曲的“受欢迎程度”就可能被错误放大,进而影响推广投入、版权采购和演出安排。版权收入分配失真,会进一步改变行业判断什么内容值得投资。
03
训练账、内容账、结算账
不过,不能因此把AI音乐直接等同于欺诈。
正常使用AI辅助创作,作品吸引真实听众,与操纵账号骗取收入,是不同的行为。传统人工创作的歌曲同样可能被用来刷量;AI生成的内容也可能获得真实、自愿的收听。
企业至少需要分清三笔账。
第一笔是训练账:模型使用了什么材料,是否取得所需授权,或者是否符合适用法律的例外规定。
第二笔是内容账:上传的歌曲是否侵犯他人权利,是否冒认作者或歌手身份,上传者究竟拥有什么权利。
第三笔是结算账:播放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平台计费条件,收款主体是否有资格领取相应收益。
前两笔账清楚,并不能自动证明第三笔账没有问题。即使一首歌曲完全由上传者合法制作,也不能靠虚假播放骗取分成。反过来,播放全部来自真实用户,也不能替代对歌曲权属的核验。
美国版权局这次征询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把行业注意力进一步引向了第三笔账。
04
谁能发现问题,谁来承担成本
谁最有能力发现问题,又由谁承担阻止损失的成本?
平台掌握播放记录、账号行为和流量特征;发行商掌握上传者身份、曲库交付和收款关系;权利人及版权管理机构掌握授权链条、权利份额和结算资料。任何一方单独看自己的数据,都可能觉得交易表面正常。
歌曲确实存在,账号也确实播放了,上传者还提交了权利声明。但把内容、账号和资金放在一起,才可能发现它们实际上由同一套欺诈安排控制。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仅靠“AI音乐识别”解决不了问题。
识别一首歌是否由AI生成,回答的是制作方式;识别它是否被刷量,回答的是消费行为。两者可能相关,却不能相互替代。只封堵AI内容,会遗漏人工歌曲刷量;只核查音频相似度,也可能放过没有复制他人作品的版税欺诈。
Spotify的公开政策已经将人工操纵播放与收入、公开数据和推荐效果分别处理:被识别的虚假播放不产生版税,不计入公开播放量或榜单,也不正向影响推荐算法。[2]
但行业还需要解决一个更难的问题:被一家平台或发行商识别的操作者,能否换个身份、换个渠道继续收款?
美国版权局把可疑活动信息共享、已知欺诈记录数据库、元数据标准化和权属及使用数据利用,都列入了征询范围。它同时询问,行业现行政策和做法是否可能无意中助长欺诈。这个问题值得企业认真回答:当内容数量和播放增长被用于衡量业务成绩时,审核、风控和收入核验是否得到了相应投入?[3]
05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对中国企业而言,这件事的启示很具体。
音乐平台要建立内容审核、播放验证和付款审核之间的联系。仅有上传时的一份权利保证书,无法证明几个月后出现的播放量真实可靠。
发行商需要看清自己的客户是谁、代谁交付内容、向谁付款。对所谓“保证播放量”“保证收益”的推广服务,应当核查其流量来源及操作方式,不能把保证增长直接当成正常营销能力。
权利人则应把结算透明度写进合同:哪些播放被纳入分成,哪些被剔除,平台或发行商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暂缓支付,如何提供解释,发生错误又如何复核和补付。
这些安排也必须给正常创作者留下申诉空间。突然走红不等于刷量,使用AI不等于欺诈,单一异常指标也不应自动变成永久封禁或全部扣款的理由。有效的治理,需要既能识别异常,又能解释处理依据。
06
版权服务,要能算清每一笔钱
对知识产权从业者来说,新的服务空间也由此出现。
过去,版权服务更多围绕确权、授权和侵权比对展开。现在还需要有人把作品标识、权利份额、授权范围、使用记录和结算结果连接起来,检查这笔钱为什么产生、应当付给谁、是否付得准确。
这一工作需要版权判断,也需要数据分析、合同审查和财务核验。不能把所有刷量争议都塞进著作权侵权框架,更不能只凭一张版权证明就确认全部收入合法。
美国版权局目前发布的是意见征询文件,并未宣布一套已经生效的新制度。最终采取行业协作、规则调整还是立法措施,仍有待后续推进。
但它提出的问题已经足够清楚:当机器能够批量生产内容,也能批量伪装消费,版权市场必须能够证明,每一笔收入背后的使用是真实的。
作品有人拥有,使用确实发生,报酬准确到达。三件事接得起来,版权的商业价值才站得住。
APPENDIX
附:美国版权局《音乐流媒体欺诈》全文结构摘要
以下按文件结构概括正文及十项征询问题,不是逐字翻译。原文援引的行业观点、案例和备选方案,也不等于版权局已经作出法律认定或采纳有关建议。
文件信息
●英文标题:Music Streaming Fraud。
●发布机构:美国版权局。
●文件性质:意见征询通知(Notice of Inquiry)。
●案卷编号:2026-6;《联邦公报》文件编号:2026-20537。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5日;正式刊登日期:10月7日。
●刊载位置:《联邦公报》第91卷第193期,第64188—64192页。
●首轮意见截止:2026年11月23日美国东部时间23:59。
●回应意见截止:2026年12月21日美国东部时间23:59。
●提交方式:原则上通过Regulations.gov提交;无法电子提交者可联系版权局获取其他指引。[3]
一、征询的起因与目的
2026年5月21日,美国众议员Scott Fitzgerald致函版权局,要求研究音乐流媒体欺诈的普遍程度,以及其对录音、词曲作品版税和整个音乐产业的影响。
版权局因此介绍现有情况,并征集公众意见,结合自身研究,为国会理解问题及考虑解决方案提供依据。这不是针对某一家平台的处罚决定。
二、音乐流媒体的经济意义
文件指出,数字流媒体已经成为录音音乐消费的主要方式,引用的行业资料显示,其约占全球录音音乐销售收入的七成。
文件分别列举两类收入:录音权利人的流媒体收入,美国约95亿美元、全球约220亿美元;词曲作品权利人的总收入,美国约73亿美元、全球约100亿美元。
这两组数字口径不同:后一组并非单独的流媒体收入,不能直接相加作为流媒体市场规模。
三、欺诈如何运作,以及损害什么
文件概括的流媒体欺诈,是通过欺骗性、不当或未经允许的手段人为增加播放量,以制造知名度、获得经济收益或其他本来无法取得的利益。
常见方式包括机器人账号、人工点击农场、播放列表操纵、盗用真实账号,以及借助不当营销服务制造播放。
此外还有权利冒认:把他人作品当成自己的上传,或者修改他人录音后重新上传并申领收益。
主要损害是稀释真实播放对应的版税份额。其他影响包括扭曲推荐、榜单和商业分析,使推广与演出决策失准,并损害用户信任及合作关系。[3]
四、行业已经采取哪些措施
文件按照不同参与方梳理了现有做法:
●平台:分析播放时长、地域、特定艺人播放情况,以及收藏、关注与播放量之间的关系;接受用户举报;采用外部反欺诈服务;对异常内容采取相应处理。
●发行商:加强客户身份核验,建立信任与安全团队,在合同中禁止刷量,并设置警告、账号关闭或经济处罚。
●权利人和管理机构:改善权利登记及数据准确性,与平台、发行商合作,推进反欺诈信息交流。
●行业组织:建立共同防范、发现和处理欺诈的合作机制。
●收入分配改革:部分参与者提出采用以用户或艺人为中心的分配模式,减少虚假播放对正常收入的挤占。
文件也指出,操作者在不同发行商之间转移,会削弱单家机构的治理效果。上述措施属于现状梳理,并非版权局要求所有企业统一采用的方案。
五、刑事执法及国际案例
文件回顾Michael Smith案,并提及丹麦播放操纵案件,以及瑞典有关犯罪组织利用虚假播放洗钱的报道,说明风险可能延伸到欺诈和有组织犯罪。
需要注意时间差:征询文件正文仍沿用Smith案早期约1000万美元的描述,脚注记载其已认罪、拟于2026年10月量刑。10月6日司法部随后公布的量刑结果为18个月监禁,没收金额为8,091,843.64美元。文章叙述当前案情时,应采用后续披露,不能把两个数字混用。[3]
六、全部十项征询问题
1欺诈怎样实施?
机器人农场、点击农场、播放列表操纵及欺诈性营销公司的具体做法有多普遍,有什么数据可以证明?
2哪些行业政策或惯例可能无意中助长欺诈?
3欺诈当前及未来的经济影响有多大?
有哪些可用数据?
4欺诈与AI生成音乐、版权许可和版税分配有什么关系?
涉及词曲作品及录音的表演、复制等收益。
5欺诈如何影响现场演出?
包括场地选择、门票销售,以及餐饮、周边商品、停车等附带收入。
6各方反欺诈措施是否有效?
不同参与方的预防、调查能力有何差异;可信发行商政策、内容和客户核验、版税追回、罚款、下架等措施效果如何;第三方服务商发挥什么作用?
7怎样利用权属和使用数据治理欺诈?
包括共享可疑活动信息、建立已知欺诈记录数据库、推进元数据标准化,以及标识不符合领取法定版税条件的内容。
8有哪些行业自愿措施、立法或监管方案?
包括正在考虑的最佳实践、是否可以通过立法提供“无过错禁令救济”等工具,以及如何调整信息共享规则。这些均为征询事项。
9怎样改进刑事执法?
包括州和地方层面的有效追诉方法,以及有组织犯罪利用流媒体欺诈的情况。
10还有哪些应向国会提出的建议?
参考资料
[1] 美国司法部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North Carolina Man Sentenced to 18 Months in Prison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ssisted Music Streaming Fraud Scheme,2026年10月
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pr/north-carolina-man-sentenced-18-months-prison-super-intelligence-assisted-music
[2] Spotify for Artists,Royalties Guide
https://artists.spotify.com/en/royalties-guide
[3] 美国版权局,Music Streaming Fraud(意见征询通知),《联邦公报》第91卷第193期,govinf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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