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苏永文因涉及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相关违法情形,被汕尾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行政处罚的全流程要素,为海事领域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化提供了具象案例参考。
该处理结果意味着涉事当事人本次相关海事违法情形因符合法定免罚条件,无需承担实质性惩戒后果,不会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从业活动造成额外的惩戒性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苏永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15*******0039 违法案由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62010011-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8 作出处罚机关汕尾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要素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苏永文,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5*******0039,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6201001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处罚决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出,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汕尾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完全符合海事行政执法公开公示的相关规范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苏永文成立日期2000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苏永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博罗县罗阳镇和平路县公安局出租屋。
综合点评
本次汕尾海事局针对涉事船员苏永文的海事违法情形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合规恰当。该处理既明确了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相关规则的严肃性,又兼顾了执法温度,未对涉事主体后续从业信用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海事轻微违法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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