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冯建勇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57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8日正式生效。
此次海事处罚针对内河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管理违规行为作出,相关处罚决定将直接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冯建勇 违法案由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92010574-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10*******4616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8 作出处罚机关泰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冯建勇的违规详情:其违法事实为船舶停泊期间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对应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标准;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57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4616。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泰州海事局,该公示信息也为内河航运从业者明确了船舶停泊值班管理的合规红线,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冯建勇成立日期2016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冯建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敦和西正街18号敦和综合市场25号。
综合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针对冯建勇作出的2500元处罚,属于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常规海事类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严格依照内河海事及交通安全管理对应法规作出。本次处罚仅涉及个人主体,未关联相关涉事企业,不会对对应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信用状况造成直接负面影响,也未触发相关行业准入限制类惩戒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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